铜窑地处江南边界,商业气息不浓,完整保留了江南古镇的淳朴。
镇上没有奢华酒店,只有自家小楼改造的客栈。
宋春庭住的临河客栈,二楼左边那间。
客栈灰墙白瓦,装潢略显陈旧,可她并不在乎住处的简陋,初来此地,能有一处还算满意的安身之所,也算幸运。
天刚亮,落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
靠墙的小床床面平整,丝多余褶皱。
手机安静地躺在枕头上,流淌的音符陪着她从无边暗夜迎接光明。
《漫步人生路》,她最爱的一首歌。
虽说已经听过无数遍,可每次听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字里行间都是她对爱情所有的期待。
“路纵崎岖/亦不怕受磨练/愿一生中苦痛快乐也体验/愉快悲哀/在身边转又转/风中赏雪/雾里赏花/快乐回旋……”
她嘴里哼着歌,欠着身子探向窗外。
轻风拂面,微微湿凉。
镇的清晨宁静且惬意,屋檐的黑色瓦片仍在往下滴水,汇聚成大颗水晶的雨滴砸在青石板路上,“滴嗒、滴嗒”,声响悦耳。
恰是周末,小孩们奔跑嬉戏,妇女结伴去河边洗菜,青石板铺成的石拱桥横跨河道,侧面苔痕斑驳,衣着朴素的老爷爷挑着担在桥面行走,吆喝着她听不懂的本地话。
蜿蜒的小河一眼看不见尽头,河面很窄,清水明澈如镜面,欣赏了小桥流水人家的美景,只遗憾没见到皮肤黝黑的船夫摇着橹载人经过。
宋春庭抿了口黑咖啡,酸苦的液体滑过舌尖,品出莓果的酸甜。
她挑食很严重,用妮娜的话说是大小姐矫情,可她自诩不是矫揉造作的女人,她不过是在饮食上比外人多了几分讲究。
客栈房间不大,勉强塞下简陋的家具,以及她硕大的行李箱。
她来这里几天,也失眠了几天。
准确来说,她已经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安然入睡,几乎每天盯着天花板发呆到天亮。
床上的电话铃响了一遍又一遍。
她不慌不忙地吃进药丸,无意撞见河边几个打闹的小孩,其中一个小胖子力大无穷,单手掀翻两个。
她抿嘴笑着,转而听见烦人的震动声,起身走向床边,心不在焉地偷瞟那场激烈的战斗。
看清来电显示,她轻舒了口气,还好不是妈妈。
那头叫声尖利,刺得人耳朵疼。
“你昨晚发的那是什么?”
“刺青。”
她话音带笑,说话晃晃悠悠。
“彼岸花。”
电话里静了两秒。
“你的?”
“嗯。”
女人拿着电话走到窗口,河边的小孩不见了,她有些失落。
“怎么,不好看吗?”
“宋春庭,你疯了。”
电话里的人气到无言。
她淡淡一笑,倒也坦然。
“我千里迢迢跑来这儿,不就是为了放飞自我?”
“你别说了,我明天就来接你。”
“妮娜。”
她看着河对面正生炉做饭的妇人,年幼的孩子欢快地围在妇人身侧,两人有说有笑。
“我喜欢这里,也喜欢后腰那朵花,开得真好看。”
她们之间的距离相隔千里,汪妮娜摸不准她现在的精神状态,不敢出言刺激,小心翼翼地哄。
“你在那里人生地不熟,万一出什么事,我都不能第一时间陪在你身边。”
“我最近病情很稳定。”
“你上次也这么说,结果……”
话戛然而止,她收回话音,气流短暂静止。
“我的意思是,你想去散心我赞成,但长住不可以,太危险了。”
宋春庭清楚好友的担忧,上次发生的事弄得她心有余悸,恨不得24小时陪着,生怕再出意外。
“你相信我,我可以照顾好自己。”
怕她担心,宋春庭细数出自己所做的努力。
“黄医生的话我有认真记住,药我也按时吃了,这小镇很有灵气,空气好得不得了,说不准真能养好我的病。”
妮娜知道她性子固执,决定的事谁都劝不住。
“那你必须每天给我打电话,要有丁点意外,我绑都给你绑回来。”
“知道了。”
她笑着应允,看了眼时间。
“你去忙吧,大作家。”
妮娜最烦她捧杀,忍不住翻白眼。
“求你别抬举我,我顶多算个无情的码字机器。”
宋春庭揶揄地笑。
“妮娜大大,您的新书我正追着呢,你要不按时更,我打爆你的电话。”
“新书?”
她反射弧巨长。
“你指哪本?”
“《霸总在我家农田里种地》。”
那头瞬间没了声,无言的尴尬悄然飘过。
“我早说过,这种书名就不要念出来了,容易伤胃。”
“土归土,人气还是很高的。”
妮娜嘴角抽搐。
“我怀疑你在骂人。”
“不敢,我可是您的脑残粉。”
“……”
蓬头垢面的女人仰头猛灌几口冰水 熬夜写了近两万字,她困得随时能睡着,随口问道。
小主,
“你这几天...就没什么有趣的艳遇?”
“没有。”
她回答斩钉截铁,可当脑中迅速滑过某个魁梧糙汉的身影,眼睛低垂,柔声加了句。
“倒是昨晚那个刺青师长得挺有味道,不过看着凶神恶煞,不像好人。”
妮娜被她怪异的形容勾起兴趣,暧昧地笑。
“没留个微信?”
“没。”
说起这事,她还来了点郁闷的情绪。
昨天看书时,无意中见到彼岸花的介绍,她爱上它的花语,并被那抹炙红的艳丽蛊惑心智。
——彼岸花,盛开在黄泉路上。
——埋葬死亡,迎接重生。
她想改变自己,想活得跟以往截然相反,所以才突破自我尝试刺青,结果骨子里的偏执作祟,竟鬼使神差着了那人的道。
回客栈后查了才知道,这图正常价格不过千元左右,即算加钱也不至于这么离谱。
这么看,那男人就是个典型的黑商,专载外地客。
“他脸也黑,心肠也黑,坑了我好几千。”
“fuck,让他滚蛋。”
妮娜是绝对的女权拥护者,写的小说一水的大女主,男人对她而言,不管是现实还是虚拟世界,例外都是消遣时光的生物。
宋春庭慢步走向衣柜,从一整排的旗袍里翻出今天想穿的款。
“外头空气好,我出去走走。”
妮娜出言调笑。
“旗袍美人妖娆出街,性感绅士心花怒放。”
她被笑得脸颊发热,娇羞地骂。
“挂了,坏女人。”
镇内巷的街道不宽,望不见尽头的小路纵横交汇,灰瓦白墙的住房错落有致,小两层的构造,院里围墙不高,上有苔痕斑驳。
清晨的阳光不刺眼,淡淡的温暖。
宋春庭随意挽起长发,用玉簪固定,换了件淳朴的素色旗袍,袖口与裙摆处锁着精致白边,身段秀美,整个人似一朵恬淡清雅的雏菊。
她沿着长满青苔的石板路走了很久,路上行人不多,小镇居民围坐在小院里聊天。
这条路走到尽头,径直左拐,一不留神,迎面跟人撞上。
老妇人胳膊挎着竹篮,篮子里的瓜果蔬菜全数坠落,在潮湿地面几番滚动,散成满天星。
“哎哟,对不起。”
老妇女看着五十出头的岁数,个子不高,微胖,圆脸,额头有颗显眼的黑痣,身上的花色长衫很显气质。
宋春庭歉意地笑笑。
“是我该说抱歉才对。”
她低身捡起遗落的番茄,讲究地从小包里抽出纸巾擦干净,这才重新放回竹篮,所有东西摆放整齐,心里才舒坦。
“姑娘,你尝尝这个,农家人种的,鲜甜脆爽。”
宋春庭怔住,还没缓过神,抬头见老妇人匆忙离去的背影,再低头一瞧,手心被人硬塞了根翠绿的黄瓜。
她唇角微扬,低低地笑。
旗袍配黄瓜,既违和感十足,又有温暖的烟火气。
气质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