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罗义在电话里委婉地拒绝了市局警花童小璐的所谓采访邀请,拎着一点熟食和两瓶酒,来找葫芦兄弟。
“哎呀,哎呀呀!稀客啊稀客,快请上座!”水娃和火娃一看见他,顿时都挺高兴,以为罗义又要让他们去杀人放火,干点龌龊事儿。
三人上炕,分宾主落座。
麻哥用筷子指着桌子上的一盆热气腾腾的肉,笑着说道:“小义,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做好你就来了,看来你也是个有口福的人!”
罗义低头一看,只见盆子里都是一块块酱色的肉骨头,上面还撒着一些香菜,闻着还挺香。
“介是嘛?”罗义随手夹起一块骨头,笑着问了一句,就要往嘴里放,他以为是红烧排骨。
“香肉!”大奎龇牙道。
“卧槽!”罗义像是被烫了一下,忙把那块肉扔到了盆子里。
“咋了?”麻哥忙问。
“我可享受不了这个,你俩吃吧!”罗义擦了擦筷子笑道。
葫芦兄弟对视一眼,满脸迷茫。
“岂不闻,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你咋享受不了呢?兄弟!”麻哥抻着脖子,很不解地问道,似乎人生于世而不吃狗肉,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我这人有个毛病,没吃过的肉,吃不下,没啥别的原因,就是吃不下,你俩吃,别管我。”罗义笑道。
“······那好吧,人各有志,咱也不能勉强。”麻哥了然地点点头。
“哎,那你不吃这个,我给你烤点羊肉串吧,下午刚买了条羊腿,肥瘦相间,美得很,正宗草膘羊!”大奎很热情地说道。
罗义顿时想起了马志财,心里一阵膈应,忙摆手道:“别烤了,羊肉串也不吃!”
“……这也不吃,那也不吃,可不知道要吃什么!”大奎挠头嘀咕道。
“最近羊肉吃多了,有点上火,你俩别管我了,自便吧!”罗义解释了一句。
葫芦兄弟也不再勉强,抓起狗肉大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