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进了天字一号房,就发现厢房里被整理得十分整洁,就好似从来没有人住过,再想从屋里搜证,就变得十分麻烦了。
他第一回觉得,一家客栈的小二太过于勤劳,也并非是件好事。
虽是如此,常青还是搜查一番,在翻找之前,他先假设了自己,作为一个读书人游学,孤身一人,到了异地,都会做些什么。
诗会他已经去过了,那么在住宅,又会留下些什么呢?
古有那爱竹之人王子猷,暂住人家的空宅,将原主人的花拔了,再种上了一院好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当喜好变成特点时,他所过之处,都会留下特定的痕迹来。
尤其是像冯良这样的人,每过一处,都会留下他们的独一无二的东西,譬如兴之所至的诗与画。
有的人随口吟唱,有的人则会就地刻写。
凭段玉手中的那幅画,常青相信,冯良是后者。
有了判断,他开始在房中的梁柱上寻找起来,首先便掀开了桌布,桌上果然写了一首小诗,表达了他对凤阳楼吃食的看法。
常青又来到床榻边,在床柱子上摩挲起来,果不其然,其中一根柱子上,也写着天字一号房的床榻,是否令人满意。
几乎能刻写的地方,都刻写了。
随着被找到的小诗越来越多,常青越发的麻木,而跟着他上来的章四,则表示这些读书人真会玩儿。
对上这些某方面接近疯子的天才,他是真心觉得比不上的,唯有画画一途,才是他真正的拿手绝活儿。
是以,在常青找诗的同时,他也在寻找,可能是冯良留下来的画作。
至于为何要满房间的找,这又是读书生人的一个‘趣味’了。
有些人会认为直接写在你面前,过于直接,不够美观;还有些人单纯的就是想同旁人‘捉迷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