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相好,我要吃那个!”
离簇打了声招呼,居然还指挥明泽给她夹远处的菜。
明泽倒也随和,不仅给夹了菜,还与她闲聊了几句。
“周云瑾这次差办得极好,陛下夸了不止一次。”
离簇就跟没听见似的,只将腮帮子吃的鼓鼓的。
明泽提醒了一句,见几人都不在意,便话锋一转,“当然了,他再怎么表现,也是比不上咱们勇信侯的,光努力有什么用,勇信侯一出手,形势竟来了个大反转。
我查了一下严珉的过往,那可是个人才呐,会断案,会算账,会民生,会工科,且样样都能做的极好,不知,勇信侯对此人可有其他的兴趣啊?”
“明相这是瞧上了?”
明泽客气道,“也是我提前得了消息,要不然,瞧上他的,定不止我一个。我想着,勇信侯私下里审了他几次,到底亲近些,所以,寻思着,得先问问你的意思,若你先瞧上了,我便也不动心思了。”
见明相这般客气,亓骁眠自然礼待几分,想了想,提醒道,“严珉确实是个人才,只是,似有些不屑于官场勾结的那一套,最好,还是只让他埋头干实事。”
明泽点头,“我也是这般认为的。”
桑晴晓不参与聊天,只埋头品食。
这还是她第一次吃驼峰呢。
桑晴晓以为,宴中,炙烤的驼峰肉是最好吃。
肉块显然是被提前卤制再炙烤的,重色略焦的边缘,让人看了都极有食欲,咬上一口,外脆里嫩,肥而不腻,特别是那一股子奶脂香气,极讨喜。
原来,驼峰肉是这般滋味:鲜细、油润、胶质、柔韧,以及前所未有的芬芳。
只是,吃多了还是有些腻的。
桑晴晓喝了口酒,想压一压,清酒入喉,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舌尖感觉甜得舒适而不腻,舌四周泛起微酸微咸感,舌根处透着丝微苦微辣。
唇齿间,香气四溢不发闷;呼吸间萦绕着果香,花香,粮食香,烘焙香,酿造香,沉淀香……经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