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金珍的想法

金珍都八岁了,不,大后天就是大年初一,金珍又长了一岁,也就是她九岁才开始接触这些管家的事情,不知道会不会晚了。

虽有担忧,不过学总比不学强。

再说了,她相信自己的女儿。

就在萧杏花想七想八的空档,金珍已经拿了纸笔,列了个大概。

“娘,若是银钱足,当然是买死契的稳当。不过,女儿猜着,娘亲手里应该没什么钱了吧?”

萧杏花笑笑:“是啊,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只有那馄饨铺子一个挣钱的头,挣得还没花得多,娘现在,还欠着债呢。”

当时买张慧那铺子,花了六十两银子,她自己手头只有二十八两,后来就借了爹娘弟弟还有顾大娘的,一共借了三十多两。

不过当天自己的宅子按年出租,收了二十两银子,她就把顾大娘的先还上了。

爹娘和弟弟那里的三十两银子,她还没还完呢。

馄饨铺子虽然挣钱,一个月落到自己手里也不过十几两,每个月还要分期付给卢家四两。

过年前后这段时间,因为年节和天气影响,至少一个月是没有收入的。

而且从孙县令上任后,每个月要交的税钱也多了三四两。

若是生意不好的,怕是已经入不敷出了。

萧杏花现在看着光鲜,铺面田产宅子都有了,还有一山头的鸡,手底下还养着这么多做工的,可是只有最亲近的人才知道,她就是一个欠了一屁股债的穷光蛋。

不过,她还是对女儿说道:“你爹回来这一趟,把他九个月的兵饷都交给娘了,虽然不多,却也解了娘的燃眉之急。你就按咱们手头还有些银子算吧,看看怎么买人雇人划算。”

宋大壮之前不知道家里有钱了,还当她娘几个过得拮据,所以兵饷发下来后他全攒着了,一个铜板都没舍得乱花。

这次短暂重逢,临走前,他还是把钱全留给了家里。

从一个小兵到千总,九个月总共攒了二十几两。

倒是够还债的了。

金珍点了点头,就开始说起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