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杏花才生了孩子,还在坐月子,就算前两天出医馆,也是由宋大壮裹得严实的抱到马车上,其他时候,朱梅根本不可能让她出屋。
所以这去挑人的活,也只能交给金珍了。
金珍很愿意为娘亲分忧。
“娘,你是想买人,还是雇人?”
萧杏花打算考一下女儿。
“那你先帮娘说一下,买人和雇人各自的优缺点吧。”
“是,娘。”
金珍只跟着师父学了四个月读书认字,其他的东西可都没来得及学呢。
不过她,还是说了自己的想法。
“买人要先付一大笔买身钱,以后还要按月付给月银,管吃管住管穿。雇人只需要按月发工钱,吃穿住倒是不需要主家管,不过也有主家管的,可以从工钱里面扣。”
“买的人基本上都是签死契的多,连生死都由主家说了算,所以一般更为忠心,主人也好管理。雇的人随时可以走,忠心不忠心,全凭那人良心。”
“……”
女儿所说的,果然令萧杏花惊讶。
她是做过官夫人的,当时宋府的死契仆从就有一百余人,各处庄子上和铺子上做事的雇佣的人就更多,所以她非常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金珍说的,竟是大差不差。
她不动声色,又问女儿:“金珍,依咱们家的这情况,你觉得是买人好,还是雇人好?”
怕女儿听不明白,她又附加一句。
“娘是说,你和几个妹妹身边都需要有丫鬟服侍,弟弟们至少也需要奶娘,娘这边生意越做越大,到时候身边也是需要人手,你就从这几个方面,跟娘说说需要买人还是需要雇人吧,还有,大概需要的人手,娘也想听听你的意见。”
既然金珍是走大户人家小姐的路子,日后举家去往京城后,金珍嫁了人,也必定是要做那当家主母的。
她可是清楚,真正的世家贵族的嫡女们,个个都是从一出生就要学习这些东西的,就算不是正儿八经正式的学习,那也是从小耳濡目染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