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看不明白了,这闺女脑子坏掉了吧,她说这句话,不是摆明了向着马欢喜吗?
“可大家仔细看看野兔的右腿,断了,断的齐茬,没有明显的枪眼。只有夹子夹断兔子的腿,才能有这样的断口。”
村人点头,不得不承认七七说的对。
枪打死的,应该有枪眼子。
而不是断腿。
“这有啥稀罕,枪子打断了野兔腿,飞走了,当然找不着。”
马欢喜这句话听上去像是狡辩,但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舅,直到这时,你还认为这野兔是你打死的吗?”
“当然。”
“不反悔。”
“当然不反悔。”
“如果是你赖了我姥爷的兔子,你说咋办?”
“让他出钱给夏公公治伤呗。”
旁边围观的人中,有人说。
就是,许多人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