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演武场的门口,林书月一眼便看到演武场东边的木桩前,身穿一袭青色劲装的李氏正挥着赤云鞭练着鞭法,赤云鞭划过空中,?唰唰作响。演武场中间的空地上,林安也挥着唐刀,虎虎生威。
静静的等了一盏茶的功夫,林安夫妻俩才停下来。
“阿月,你回来啦?”
李氏收起鞭子,转身便看到自家女儿,她的眼里瞬间溢出温柔的笑意,与方才练武时的飒爽截然不同。
一旁的林安正拿着帕子擦着额间的汗水,听到妻子的声音,也转头看来。
“爹、娘,你们现在功法练得越来越好了,都要超过我二哥了。”林书月走上前,从罗妈妈手中接过帕子递给李氏,嘴里还不忘夸赞着俩人。
林安闻言咧嘴一笑,“那是,我和你娘虽比不上你和你大哥,好歹也要比你二哥这个读书人强些。”
“比不过孩子你还好意思讲。”李氏白了一眼林安,“一身臭烘烘的,赶紧回去洗漱,下午还要去二顺家帮忙呢,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可别误了事。”
二顺其实就是之前跟着他们一家以及秀银奶奶一家一起从云华村逃荒到这里的二愣子。
他跟着林家人在澜山村落户后,便开始做起了货郎,之后还将名字改成了二顺,按他的话说,最苦的逃荒日子都过去了,希望以后顺顺利利的。
七天前,二顺忽然来到林家,林安见他一脸喜色,还有些扭扭捏捏,便好奇询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喜事。
二顺红着脸点头,随后便将自己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
原来,他做了货郎后,每天在周边的村子打转。
有一日,他挑着担子从高家村出来,路过一个池塘时,遇到一位崴了脚的姑娘,他见周围没有人,那姑娘又疼得满头大汗,便背上那姑娘将她送回家,好在那姑娘家在村子的边沿,没有人瞧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