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鸡政办规〔2020〕21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鸡冠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本预案规定了我区重污染天气分级标准,成立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工作机制等。适用于突发性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灾害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行动。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在1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穆泓名
联系电话:0467-2312369
电子邮箱:jgsthjj@163.com
此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鸡冠区人民政府网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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