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总是期待着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应该很快就能出去了,所以那一句“我喜欢你”也一直没能说出口。
日子好像按了加速键,转眼间就已经过两年了。
楚煜城因为工作出众,已将从一个初级技工干到了高级技工了。
一般来说,普通人晋升需要熬资历,但是楚煜城早早将各种机器的运行原理摸透,帮工厂里解决了很多麻烦,多次记功,所以晋升尤其快。
他甚至最近还在做机器的升级改良方案,连家里都堆满了各种图纸,他也总是伏案写写画画。
天生卷王,名副其实。
这些天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除了有一天楚煜城偷偷摸摸回家,怀里塞得鼓鼓囊囊。
等他将怀里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我发现竟然是一双鞋子。
而且正是我在进入共感之前,看到那个恶鬼脚上穿的那一双,也是鸡窝头学长拍到的照片里面的那一双。
楚煜城说道:“我今天下班的时候,王队长偷偷将这东西塞给我的,他说当年醉云楼被抄之后,他偷偷从醉云楼的一个伙计手中买到了一套你的装扮,本来想偷偷收藏,但是见到你本人之后,还是觉得这些东西本来还是应该属于你,所以想要将这些东西归还给你。”
我的心在看到那一双鞋的时候激动不已,一股久违的热流冲进我的血脉,我全身的血液都好像沸腾了起来。
我可以确定,这是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是一个对着艺术有着无限热爱的艺术家,久违地看到自己旧物时候的激动和满足。
我已经能够猜到到当年的“他”看到这双鞋子的时候究竟有多激动了,因为我感同身受。
楚煜城继续说道:“王队长说,他那里还有头饰,衣饰之类的其他东西,都是全的,只是那一套太大了,要是一次性给我的话容易引人注目,所以只好找机会一点点慢慢还给你。”
这样的乱世中,还能有人为了一些热爱,冒着危险偷偷收藏,着实让我感动不已:“记得将钱还给人家,我们不好白拿别人的东西。”
楚煜城点头:“我已经给过钱了,他也收了。”
后来,东西真的一点一点被带了回来,宝蓝色祥云描白边的盔头,上面插着红白相间的绒球,花纹繁复红蓝相间的长靠,连内衬这些竟然都是全的。
看着失去的东西一点一点失而复得,“我”每次都激动地热泪盈眶。
楚煜城将这双洗干净的鞋子放到衣柜的最底层,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等到所有的东西全部集齐的那一天,我看着衣柜里那一套宝蓝色的行头,眼泪不知道怎么地,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止也止不住。
“我”在感怀,但是,我却在担忧。
这一套行头,和那个吊死鬼死前的装扮竟是分毫不差。
不安的种子在心里埋下,生根发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破土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