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武装部里收集到的迷彩服数量本来就不是很多,都分到了六个连队里了,普通的村民是没机会穿的,是因为他们是冲在击杀丧尸的一线,也算是给他们的福利。
当然还包括了配备的枪械,那些人背着的就是。
路上的村民看到这群军人后,也都停下了脚步,呆呆的看着,目光随着他们的跑动而移动着。
“报告营长,王英东奉命已完成任务,特来向您汇报,请指示。”
这小子跑到他前面两米处站定后,刷地一下先敬了个礼,然后大声的喊道,那得意的表情别提多欠揍了。
周围看热闹的村民听到他的说话声后,也都嗡嗡的议论着,那脸上高兴的表情充分显示着他们内心的兴奋。
因为王强他们从没说过自己是名军人,还是个大官,何况还没看到他手里有枪。
枪,这可是这个军警的标志啊。
只是一身的迷彩服而已,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还都没有肩章领章的。
或许有人往军人方面想过吧,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从他们的称呼“大哥小哥”的,就可以看得出来,或许把他们当成是有本事的普通人吧?
但现在就不同了,一声“营长”也算是给他们吃了个定心丸,何况这八九个小伙子都穿着同样的迷彩服。
最令他们兴奋的就是那背着的步枪了。
没办法,在华夏这个国度上见枪的机会那可是少之又少啊。
当然,他们兴奋也是有原因的,谁让军队的形象已经这么地深入人心呢?
能得到军队的解救,就像找到了组织,今后的生活也不用再这么地提心吊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