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庄夏篇-约法3章

庄怀瑾倒了杯酒,推给诺亚:“今天受惊了,抱歉。”

诺亚面无表情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死狐狸。

他不就是故意针对自己,想考考自己对庄夏有几分真?

这会又装无辜给谁看。

“你对我怎样都无所谓,但是你险些吓到夏夏,你能不能别玩这么大?”

庄怀瑾摇摇酒杯:“我自己的妹妹我很清楚,她没这么容易吓坏,而且,手下的人有分寸。”

诺亚懒得跟他争辩。

想娶庄家公主,绝对前路坎坷,这才哪到哪。

庄怀瑾想玩,他就陪他玩。

“我真心喜欢庄夏,我要跟她在一起。”他直接表明了心迹。

“认真的?”

“当然。我从小就喜欢她,这你知道的。”

庄怀瑾盯着他:“我不信,证明给我看。”

诺言上套了:“你要我怎么证明?今天的考验还不够吗?”

“危急关头你确实没有抛弃她,但是,正常的男人在那种情况都应该照顾弱者。何况你们还是青梅竹马。”

“那你想怎样?”

庄怀瑾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纸张。

“看看。”

诺亚拿过一看,是约法三章,白纸黑字写着一堆密密麻麻的条款,大意是:

第一,恋爱期间对女方保持尊重,不许有任何越界的行为,违者,剁JJ。

第二,想娶庄夏的人,都得入赘庄家,因为庄家小公主得住在庄家;

第三,他俩如果真在一起了,以后的孩子得姓庄。

“没问题,三条我都接受。”诺亚读完,飞快的说。

庄怀瑾还挺意外。

“都不用跟你爸妈商量商量?”

“商量什么?我自打成年以后就被我爹踢出家门了,我也懒得在家看他们俩每天把冰冷的狗粮往我嘴里塞,入赘可太好了!”诺亚说。

庄怀瑾:那你可能对我们家有什么误解。

他,半岁就断奶,然后被独自扔到Y国去。

上初中就开始住宿,大学也在国外,工作后就只有周末庄楚玉才让他回家。

可以说,庄家早就不是庄怀瑾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