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我下班的时候,我还能确定的确是一顿便饭。”
“先声明我不是看不起我自己,”葳蕤一言难尽,“但拿这种‘便饭’来试探我,是不是过于大张旗鼓了。”
“我知道了,我真的被袭击了,现在记忆混乱还失去了判断能力。”水间斩钉截铁。
葳蕤露出“老人地铁手机”的表情。
“吸脑髓?丹鼎司还有这种都市传说吗?”身后传来熟悉的男声。
葳蕤和水间回头看向声音的方向。
果不其然,是宿铭和岚止。
“宿铭?你们也被邀请来吃饭吗?”
宿铭穿着一套圆领袍,但皮制的臂鞲显示这套衣服只是用来练武的便服,细细看去,他鬓发间还带着未散的湿气,显然他也没有把这个邀请看得很重,甚至有可能是从校场下来后就来了,还记得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就已经是他最大的敬意了。
岚止更过分,他穿着白色的长袖对襟,配着一条宽松的黑色裤子,蹬着一双浅口的黑色布鞋,不像做客的,像葳蕤记忆里清晨在公园里打太极的大爷。
他一点作为上司的包袱都没有,跟在宿铭后面一步三晃,浑不在意的左看看右看看。
葳蕤:……更像是遛弯大爷了。
就差一把破蒲扇和一个八哥笼子。
葳蕤不知道,在宿铭眼里,他现在一身杏色短袖搭褐色短裤,还穿着木屐,和之前一身锦缎的小少爷比起来,像个会爬树抓知了下河摸野鱼的乡下小孩儿。
和岚止的遛弯大爷半斤八两。
一道院墙之隔,墙里墙外好似两个世界。
“说起来……”岚止的穿着过于有既视感,唤起了葳蕤的记忆。他转头看向院里,目光捕捉到了一个人,“那边那个穿织金道袍的,是不是每天早上在山脚底下练拳的大爷?”
宿铭闻言也向院里看去,很快也有了发现:“亭子里穿白衬衫的小哥,好像是丹鼎司那个叫山明的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