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日。
乌云密布,阴雨绵绵。
由于这个案子轰动全国,社会关注度很高。
法院门口外围聚集了许多关注案件打着伞的市民,不少人手上抱着黄白菊花的市民来悼念这个可怜的孩子,还有十余家媒体。
其中有个市民颜先生在接受媒体随机采访的时候,一度情绪激动落泪,他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是两个孩子的父亲,看到媒体报道这个案件时,我真的非常痛心,娃儿真的太可怜了,希望他下辈子能投个好胎,希望法院能够严惩凶手!”
……
正式开庭。
书记员一如既往地先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华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
宣读完毕。
书记员:“请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入庭就坐。”
白潇、赵丞丞、落座在审判席左边的原告席上。
张振勇的家人为张振勇聘请了一个律师。
由于本案的原告亥子的外婆,也是林红琴的唯一直系亲属,没有为林红琴聘请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所以,法院给林红琴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
一位是花钱的,一位的免费的,由此可知,辩方的主要战斗力在张振勇的律师上。
法援律师并不是很想跟白潇进行激烈的对抗,毕竟自己又没收被告的律师费,拿着司法局补贴的4000元,不至于跟白潇对着干,省得被白潇吊打成渣,在全国观众面前下不来台,把自己搞得太难看以后不好接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