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的律师质完证之后,紧接着也着手举示证据说:“审判长,我们也有证据需要举示!”
主审法官回应道:“举示吧!”
杨健的律师拿起了一份合同和一张光盘递给法警。
杨健的律师说:“被告方举示的第一份证据是《演出服务合同》,合同签订于三年前签订,合同签订的主体正是魔池公司与魔都杨正北影视文化工作室。”
“合同内容主要内容为,魔池公司向魔都杨正北影视文化工作室支付5000万元,由杨正北为魔池公司录制公司成立5周年的祝贺小视频。”
“该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二份证据是杨正北录制的祝贺小视频!”
“证明魔都杨正北影视文化工作室已完成《演出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
杨健的律师说话的同时,书记员已经把光盘放置在电脑主机的光驱中。
等杨健的律师说完,书记员点击【播放】。
视频中,杨正北身穿黑色女款香奶奶外套,面无表情,就像一条死鱼一样说:“杨正北在此恭祝魔池公司成立五周年!希望魔池公司日后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