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上摊着一张宣纸,一管毛笔放在砚台边上。
砚台里水墨已经干了。
看来寇时跟其他孩子一样,都是到了六岁刚刚启蒙上学,纸上歪歪扭扭写了一个张字。
看着鸡爪子似的笔体,陆镇吐槽。
“这字一看就是新学的,还不如我一个从没拿过毛笔的人写的好看。”
占了半张桌面的纸,只写了一个字。
其余部分都是信笔涂鸦,大团墨块画的乱七八糟。
看来寇时这家伙很抗拒读书啊!
才学一个字就不耐烦了。
陆镇进屋,便放出神念感知、扫描屋中一切。
很正常。
跟寇婷婷的卧室一样,察觉不到半点怪异。
也是,寇时不过六岁孩子,能有什么怪事儿!
陆镇很失望,正准备离开。
又隐隐觉得屋里哪里不对?好像有一个地方很违和。
目光缓缓扫过屋中物品,玩具,书本,床头,书桌。
大小、位置、材质,都很正常。
哪里不对呢?
目光在铺展在书桌上的描红纸上定住了。
纸的右上角,一个绿豆大小,工工整整的楷体字。
因为纸张上方空白几乎都涂满了黑色的墨汁,那个字跟涂黑的部分相连,不仔细分辨,成了黑色一部分,很容易忽略。
那是一个“寇”字。
也就是说,寇时当时要写的字是“寇”。
但他为什么写了个“张”呢?
小孩子开始读书,开蒙第一课,首先要学自己姓名。
就象婴儿说话,蹦出来的第一个字是妈妈或是爹爹一样。
明明写出的例字是寇,他偏偏写了个张。
寇婷婷记得清楚,寇时失踪那天,刚刚过了六岁生日,开蒙读书的第三天。
寇婷婷散步时,偶然跟教书的秀才先生相遇。
先生邀功、讨好,说了一大堆夸奖寇时的话。
说他聪明过人,智慧无双,才不到三天,就已经背会了《千字文》的第一页三句,还会写自己的姓氏了。
寇婷婷很高兴。
小主,
因为寇家天生诅咒在身,不管是谁,跟读书、修行、习武都无缘。
读书人人是笨蛋,三天背会三句,会写自己的姓氏。确实聪明过人。
他还告诉先生,抽时间要亲自去考一下寇时,如果真象先生说的,拿出一百两黄金做为谢资。
哪知道下午寇时就出事儿,掉落花池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