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们不能保证我不被报复,所以,我要一个保护伞,同时也要一个参照人,总不至于有人会欺侮盛局的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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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真报复了我两,我会闹得你们焦头烂额,闹到龙国兼知。
这也是我没有考虑转学县外学校的原因之一。
至于高一,就和其他高级中学的学生一样,就读于一中吧。当然,义务和权力,我们也要求和其他同学一样的,不要歧视和区别对待。
第四个表扬方面,第一,我要求我和盛非凡都能够受到表扬,因为我们2人都不仅出钱出力了,还有可能会被针对和排挤。如果没有表扬,以后谁还会站出来伸张正义,职能部门也会渐渐失去公信力。第二,这个表扬不能偷偷摸摸,不能搞得好像是利益交换,甚至像是封口费一样只给个钱了事。
惩恶扬善,我已经放弃了惩恶的权力,因为我认为扬善可能更加的重要一些,让人知道善、习惯善、学习善,那才是对整个大环境的正面影响。
所以我要求至少要有奖状,当然有奖杯、锦旗之类的更好;至少要在一份报刊上刊登表扬信。
因为我要留下证据,用于可能被诬陷时自证清白,防人之心不能无。
第三,现金奖励,你们看着给,给多给少,我都没有意见。
当然,也是需要你们同时给我们出具盖章的出纳单的。
各位领导,这是我的最低要求,你们讨论一下。
当然,如果你们还有额外的补偿或者奖励,我是没有意见的。”
林局:“我们直接表决一下吧。
我同意这个方案,但是要求你签一份谅解书。”
沈拉登:“签谅解书没有问题。”
李局:“我也同意这个方案。
另外,现金奖励,我建议每人2000块。”
众人:“同意”、“同意”、“同意”。。。。又不用掏他们自己的腰包,没有什么不同意的,尽快解决问题,送走这位‘沈大炮’才是最重要的。
很快,就有工作人员拿着奖状、谅解书、出纳单和现金过来了。
沈拉登在谅解书上,补上有效期3年的字样后,签下了名。
接下来,就是:签名、拿奖状、拿钱――沈拉登元,盛非凡2000元。
然后,积极的‘小朱’又来拍照了。。。
照片上,沈拉登和盛非凡各拿着一张写有‘见义勇为’的奖状站中间,4位局长站两边。
拍完照,林局开口说道:“那么二位小朋友,再见了。我让小朱送你们一下,带着现金不安全。”
随后,吩咐‘小朱’去开局里的小轿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