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珍天天在那里找车碰瓷,每次我路过的时候都胆战心惊的,妈的,这种人好恶心,为了要钱真是不惜一切代价啊。】

【朱桂珍就是这么恶心的吗?碰瓷都不犯法的吗?敲诈勒索三百块也不用坐牢的吗?这都是惯犯了,应该让朱桂珍进去拘留几天!】

【警察其实拘留过朱桂珍,但是朱桂珍还是惯犯,朱桂珍平时也没有家人,吃饭什么的还要花钱,进看守所一周的话朱桂珍反而会开心,在里面有人管饭了,反正是很恶心。】

【必须给朱桂珍判刑!让朱桂珍坐牢一年两年的,这样她就知道有多难受了,看守所住七天和被判刑一年两年是完全不一样的,坐牢的滋味想想都懂。】

顾晨把证据全部都交上去之后。

朱桂珍沉默了。

她没想到顾晨真的有这么多案子的证据。

还好顾晨没发现前两天她刚碰瓷骗到十万

朱桂珍说道:“以前的错我认了,那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这个案子就是谢思雨撞我的,我是经常碰瓷,但是我的权益被侵害了,我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吗?谢思雨撞了我,她就得赔钱,她凭什么不赔钱,她不赔钱的话那我被撞了,我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怎么办,谁来负责?”

朱桂珍还是一口咬定要谢思雨赔钱。

以前的案子朱桂珍都无所谓,反正她骗到钱全都花了。

要还钱是不可能的,大不了再让她进去坐半个月的看守所。

朱桂珍反而觉得这样还好,还可以管饭吃。

但是住监狱朱桂珍就不想了因为进了监狱,吃的东西很一般,而且每天还要劳动,这种日子一点都不好过啊。

只要谢思雨赔她十万,等她进去坐牢十天出来,她就可以舒舒服服的花这十万块了。

以前的案子,就算顾晨查出来了,那又怎么办呢?

朱桂珍刚刚还骗了问界车主的十万块,还没有来得及花。

这样的话,等谢思雨的钱一到账,她就有二十万可以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