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律师就问:”还有其他诉求吗?“;
孟斌:”没有了“;
盛律师继续说:”我手机开了录音,下面的谈话对大家都公正,你的情况比较特殊,要结算的话,接下来就需要问你几个问题,你进来的时候公司有没有对你进行企业文化方面的培训?”;
孟斌:“没有”,又看向范秋月,范秋月低着头做笔录;
盛律师问:“有没有给过你公司的规章制度让你阅读“;
孟斌:“有过,太多了的,我没有认真看完“;
盛律师:“那你看了多长的时间?”;
孟斌:“两个多小时,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用心去看“;
盛律师:“劳动纪律的内容是不是在你说的三分之一内容之内?”;
孟斌:“这个我记不太清楚了”, 范秋月就将包括一本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放在了孟斌面前;
盛律师又问:“是不是这本制度和手册?劳动纪律章节是在前面的部分里“;
孟斌就拿起制度看了看,说:”是的吧,有点印象“;
盛律师笑着说:”不是有点印象,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然后就问范秋月:”公司还有别的版本吗?“;
范秋月:”不可能有的,新人进公司为什么会给出几个版本的制度呢?不可思议!“,这时盛律师看了看孟斌,孟斌就沉默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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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律师接着说:”范经理,你翻开劳动纪律那一章给孟斌看,或者当面读一读“,孟斌没有去看;
范秋月就拿起了《员工手册》说:”这本手册是给到每一位员工了的,其中《劳动纪律》第11条是这样说的:无故离开公司3天作旷工处理;5天及以上作除名处理…“;
这时盛律师就说:”怎么办,孟斌你说呢?还要求补偿吗?你也是大学生而且也在别的公司干过,应该懂得规则的意义,你如果还不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孟斌这才凉了下来。
盛律师就出去打电话了,孟斌和范秋月就都没有说话继续坐在茶室里,10分钟后,盛律师进来,孟斌说:”马上就要过年了,公司总要给我结点工资吧?“;
盛律师:”我刚才就是打老板的电话去了,这要看你的态度“;
孟斌:”是我的不对,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算给我好吗?“;
盛律师看向范秋月,范秋月就说:”既然签了目标责任书,就要按目标责任书考核结算,我这里已经有了个结算数据,大概是月度工资的一半“;
孟斌:”那也相差太远了“;
盛律师:”按规定除名是不能结算任何待遇的,不过刚才老板在电话里说了,给你结满一个月的工资“,孟斌”谢谢,代我谢谢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