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新到手的现金,包租婆笑容满面的离开了。
江哲看着仅剩的一百块,默默靠着墙壁发起呆来。
就这点钱,在这连个苹果都一百多的城市,江哲连晚饭都没了着落。
脑海里零星闪过原主以前过得日子,江哲由衷地对小偷深恶痛绝,瞧瞧人家以前过得叫什么日子,纸醉灯迷,从未为金钱烦恼过,结果一朝醒来。
嚯,就剩下一身衣服,到现在,浑身口袋掏个干净,也就一百块,旁的一个钢蹦都没有。
要这事搁江哲身上,天涯海角,就算是掘地十尺,江哲都得将小偷给扒出来。
“我恨小偷,真的。”
江哲由衷的痛恨,好消息成为有钱人,坏消息有钱人被偷家了,目前状态穷光蛋一枚。
住所的事解决了,江哲接下来的就要解决生存的问题了,吸血鬼可不能挨饿太久,不然会失去理智的。
尤其是他身边都是人类的情况下,就好比一头狼进入了羊群,那不是手拿把掐嘛。
肚子饱着,羊的安全还好说,要是饿了, 到时候可啥都顾不上,江哲说不定会直接眼冒绿光地扑上去了。
之前在集装箱里,江哲就有好几次差点失去理智,之所以成功熬下来,大部分的原因,那帮人太臭了。
每每想要下嘴时,那黑黢黢的脖颈处,加上那股味道,江哲理智立刻重新占领高地,化身贤者居士。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沪水市化身为一座不夜城,到处灯红酒绿,江哲坐在顶楼最高处,俯瞰着底下来来往往的人群。
夜晚降临,这片城中村里的打工人,渐渐回到这里,江哲肚子响了下,他没动,理智告诉他不可以,他就坐在阳台上发着呆。
一位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体,打开顶楼的大门,入眼就看到月光照射下有一道身影照印在地面上,按这样看他头顶处有一个人。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