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家都是用皂角叶和草木灰洗的,现在用肥皂就很好。”
好吧,林夏也不是散财童子,看东西准备得差不多,两人才拎着网兜往家里赶去。
刚进家门,高凌天就已经回来了。
此时洗了把手正从厨房出来,在看到林夏时,面上不由得柔和了一分。
陈晓云到底是有点怵,这个面带凶相的男子,拿着手里的东西赶紧进屋去了。
只林夏笑着问道:“高教官来了,买了什么好东西,中午就在家里吃饭吧。”
“买了颗大白菜,还有粉条和肉什么的,你确定会做?”
两人的说话很是平常,却带着淡淡的温馨气氛。
会做么?大概是会的吧,好不好吃另说。
高凌天只淡淡的道:“粉条我已经泡上了,你俩做着吃吧,我先走了。”
林夏看着高大的男子慢慢地走了出去,在门口推着一辆自行车,大长腿一跨就骑了上去,整个动作自然无比。
原来刚刚没见吉普车,这家伙竟然是骑自行车来的,想来他另外还有房子。
“他对你可真好啊!”不知什么时候,陈晓云走了出来,即使她有点木讷,却也看出这人对自家表妹的不同。
“是吗?”
“看得出他面冷心热,是个好人!”
好吧,表姐难得评价一个人,算她说得对!
林夏去到了厨房,只见案板上摆了一颗大白菜,和一块一斤多的五花肉,另外的搪瓷盆内还泡着一把粉条。
这年头的人,买肉大多都是往肥了整。认为不甜的食物没档次,不肥的肉没吃头。
她看着跟进来的陈晓云道:“会做红烧肉白菜炖粉条吗?”
陈晓云在见到一斤多,漂亮的加肥五花肉时也惊呆了。
“这么多肉,在我家起码要腌上一半,剩下的练成油刺啦,然后放到瓦罐内用来炒菜吃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