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比她大四岁,她叫她春姐。
有一天晚上她和她住一起,她告诉她说,她每半个月都要到成都荷花池去进一次货,卖最时尚的小商品。
她看货很准,拿回来的东西总是很好卖,她每个月至少能赚两千块。
卧铺不好买,她有时候坐卧铺,更多的时候是挤人山人海的硬座。
没想到春姐竟然这么能干,这么能吃苦,一点也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
她真是羞愧,觉得自己并不是16岁,在她面前,她简直就像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以她这样的家庭条件,以她这样优秀的品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找不到?
她和春姐就住在叔叔和阿姨的隔壁,她们坐在床上面对面地讲话。
春姐点燃了一根烟,边抽烟边讲话,她拿了一个瓶口只有烟头那么大,很小很小的瓶子接住烟灰。
她说她压力大的时候,偶尔会悄悄地吸一根烟,但是她吸烟的时候会将烟雾全部吸进去,只留下最后一个烟圈。
只有那最后的一个烟圈,实在没有办法隐藏,就像那变魔术的人将手绢儿全部吞进肚子里一样。
而且她吸烟,不会留下任何味道,因此叔叔和阿姨从来不知道她要吸烟。
她还有一个特异功能,就是她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隔壁的叔叔和阿姨在讲什么。
湘潇仔仔细细地听,她的耳朵已经足够好,但是她却没有听见任何的声音,更别说听清楚他们在讲什么。
春姐还告诉她,她从小就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比她所有的同学看得都多。
但是他们都近视了,而她的眼睛却比任何人都要好。可能是她吃得好,身体好的原因吧。
有些人,你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认,他们就是与众不同。
冼锐也一定是有很多地方与众不同吧?所以人与人,各个不同,千人千面,不能用同样一种标准去看人。
要变通。
她的问题,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她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站起身来,向山下走去。
她走着走着,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壮汉,手里拎着个酒瓶,喝得醉醺醺的。
他和她,擦肩而过。
再走大概两百米,就是中学的外墙和镇政府了。
她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劲,连忙转过头去看。
原来那个醉汉并没有离她越来越远,而是转过身来和她朝着同样的一个方向走,他就在她身后不到10m的地方。
难道,是她的白皮肤吸引了他?她想着想着,有些害怕。
但是她又想,幸好不是在她大哭大嚎,最没有力气的时候。
也不是在那个她感觉到快要疯了的时候,遇见了他。
她现在是有力气的,并且她正在向山下走去,她离家,离人烟都越来越近了。
她的脚下就是黄沙,实在不行,她还可以马上抓起一把沙子,撒到他的眼睛里去。
今天明明是个赶集的日子,怎么偏偏却没有人从这里走过?
怎么说,她也是走过两个省城,走过许多县城,她也是见过许多大人物的人了。
她才不腿软,她才不害怕!
但是,她真的不该走,这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