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松和徐敏是远房亲戚,警察一问徐敏,发现他们有几年没见面了,也没打电话。
唯一的联系,就是这几条短信,而且短信的内容都是和陈小松的海鲜生意有关。
还有,从之前短信的内容,结合陈小松的档案,警察知道,陈小松学历并不高,没读过什么书。
他发的短信内容都是错别字,也很直接。
前几条短信,徐敏有两条回了:
“拜年,拜年,才源滚滚。”(小松)
“新年好。”(徐敏)
“是我,小松,我现在再做海鲜,有生意要光照。”(小松)
“好。”(徐敏)
有一条没回。
“老姐,你儿子是不是开了个店,我又很好的黄鱼,便宜,要不要近一点?”
这更加说明,二人的关系只是一般亲戚,徐敏并不会特别关照陈小松。
但这最新一条的短信,非常有问题,在短信里,陈小松说——
“姐,是我,是我杀死陈大庆的,他太坏了,我不得不杀他,烧他的尸体,哎,姐,我现在要逃走了,你能不能借我一万块?不要告诉警察。”
这条短信,看似平平无奇,可细细读来,却是精心设计的。
首先,只有在这条短信里,陈小松终于没有写错别字了。
再者,短信的内容简短却逻辑清晰,在短信中,陈小松承认杀人,烧尸,说了要走,然后找徐敏借钱,还嘱咐徐敏不要告诉警察。
其实,这都是反话吧?
陈小松若是真杀了陈大庆,为什么要告诉一个几年都不见面的远房表姐?
他人又不傻,他肯定知道,以他和徐敏的关系,徐敏不会借一万元给他。再说了,陈小松是做生意的,要逃走,一万元都拿不出来?不可能。
在短信里,陈小松特意强调了“不要通知警察”,其实真正的目的,就是要让徐敏去通知警察。
徐敏知道了这事,面对一个不太熟的亲戚,又是凶案,还要借钱,综合考虑后,她百分之百会去报警。
警察推测,这条最新的短信,不是陈小松发的。
发这条短信的另有其人,这个人,很想要陈小松为陈大庆的死背锅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