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顺着楼梯下楼,来到二楼,听到卧室里传来乔翰生沉睡的鼾声。
心松了一下,于是加快脚步,从二楼走下一楼,由于脚步变快,发出了一些声音。
被一楼躺在沙发上的崔莉丝听见,崔莉丝喝了酒,昏昏沉沉的,说了一些醉话。
窃贼以为崔莉丝发现了自己,看见了自己。
不行,他知道要是被抓的后果,他怕了,下了狠心。
窃贼从腰上拿出随身携带的斧头,一下,两下,
他太紧张了,用的是斧头的背面,必须要死,他转过了斧头的正面,穷凶极恶的杀死了崔莉丝。
整个过程很快,崔莉丝毫无反抗就一命呜呼。
不行,要逃!
窃贼收起了斧头,准备从正门出去,可他发现正门居然是反锁的,从里面锁着。
他开不了门,看到了窗户。
于是,他再次拿出了斧头,敲破了窗户的玻璃,跳了出去,仓惶逃逸。
这样,窗户的碎片就全部都散落在屋外,这样,地上就留下了42码的血鞋印。
这样,就解释了为什么一直找不到那把凶器。
凶器是一把斧头,被窃贼带走了。
当所有现场轨迹,同一种说法全部解释得通,十三妹仿佛解开了这道谜题,这就是案件的真相吧。
但,她又陷入了沉思。
就算事情是这样,可还是无法知道凶手是谁,这已经是过去了八十年的案子了。
可以判断的是,凶手是一名贫穷人士,身上有某种汗臭。
难道,真的是那个修理工?
就是在1972年翻案时,背负另一宗无期徒刑案件,在牢里胡言乱语,说自己是贪恋美色,杀死崔莉丝凶手的修理工?
十三妹走到窗前,窗户的玻璃是破的,但是窗户上有个旋钮,这个旋钮一转,就能打开窗户。
不,凶手不是修理工。
修理工如果入室抢劫,会随身携带一些更灵巧的开锁工具,他之前在这里修过门窗,他对屋子构造了解。
他可以选择从窗户进入,而不是烟囱。
就算他觉得烟囱是进入的最佳途径,犯案之后,就算他打不开的大门内部的锁,他也可以轻易打开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