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作案”的情绪褪去,他见老妇人满头是血,才回过神,吓得开车逃跑。
回去后,他很怕被发现,一直看新闻,过了几个月,发现竟然没事了。
那种犯罪的念头再次升起。
第二次,还是出差去了K城,这一次,他就是想要犯罪。
他找了条巷子,发现这巷子里人很少,他藏着铁锤,在巷口等候,等一个老妇人经过,这人和她母亲是一个类型的。
讨厌,太讨厌了,他跟在这名老妇人的背后,举起锤子敲下,扯破丝袜,快速逃走。
做完之后,只有短暂的兴奋,他很快觉得失落,好像差点什么。
他需要一个过程、一个能够让他在日后回忆的犯罪过程。
那年的他25岁,做一份没前途的井盖维修员工作,没有女朋友,没人看上他,母亲又常常骂他,他不敢反抗。
他沉迷暴力游戏,沉迷犯罪类游戏,他想将游戏里的犯罪带到现实中。
既要犯罪,又要警察抓不到。于是他升级了作案的难度。
第三次,他选择更加明确的目标。
1990年,电话聊天兴起,报纸上经常有交友电话。
他和很多女聊友问很多问题,确定了一个,一名中年职高教师。
那个年代,电话交友是新鲜事物,聊友们热衷见面。
他约那个中年职高教师见面,在车里谋杀了那人,而后擦去指纹,将她抛尸。
他知道警察是找不到他的,没人知道他。
第三宗案犯下后,他想要再次升级难度,想要让警察知道他。
一次次的升级,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游戏”里不断闯关、提高难度一样。
第四宗案件,他还是选择了与电话聊友见面,谋杀。
这一次,他留下了一罐可乐,可乐上有他的指纹,他故意留下这些。就好像是在游戏里的“捉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