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6月的时候,第三宗命案发生。
尸体是在一座桥下发现的,死者称为马女士,47岁,职业是一名职高教师。
尸体歪着躺在桥下的河岸上,头部受到重击而死,死因为窒息。丝袜被扯。
在尸体的后颅发现一些铁锈的粉末,这次证实了凶器大概率是一把很旧的铁锤。
死者的指甲、手都显示被擦拭过。
在河边没有发现脚印、指纹,同样,这一片区,没有监控。
这不是第一线案发现场,而是抛尸现场。凶手显然是进行了精密部署。
他事先就杀死了马女士,而后选择夜晚,将她运到这座偏僻的桥边,扯掉她的连体裤袜,从桥上丢下。
凶手可能有一辆车。
警方再次去找了心理学家,心理学家说,升级了。
凶手的行凶方式升级了。
若是第一宗案件,国道边老妇“摔倒”致死案。
那时候应该是凶手第一次作案,由于一时冲动,他将老妇推倒在地,老妇的头部失血过多。
当时的凶手是慌得,他怕老妇看见自己的脸,于是再将老妇的头撞击地上的石块。
他当时也许是想弄成劫案现场,可找了半天没发现钱财。
凶手又看了一眼老妇,血在老妇的后脑流出。凶手还是很生气,也许这老妇令凶手觉得可恶,他恨恨地撕下老妇的连体裤。
在那一刻,他仿佛得到了一种宣泄带来的扭曲快感。
之后他逃之夭夭,他回到家里,一定是一直看新闻,看了很久,发现新闻并没有对这宗案件做出报道。
过了几个月,凶手的心定了下来,觉得没事了。
一直到5月份,凶手遇见了巷子里的第二名妇人。
他可能不认识妇人,妇人也从未与凶手说过话。
妇人的穿着、长相,特定条件应该是再次激起了凶手的犯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