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夺命诡计 3

案件是发生在仙俞村,56号的一栋村屋。

昨夜十点半,这栋房子的二楼突然燃起熊熊大火,附近的邻居看见,就打了火警电话。

消防车赶到,火势很大,已经把整栋屋子都烧着了。

消防车的水枪对着屋子不停的喷射,用了半个多小时才将大火扑灭。

两名消防队员破门,就在推开的一刻,碰到了什么东西。

烟雾还未散去的房间内,低头一看,先是看到一双脚,而后是血,一名女子一动不动躺在门前。

死者为知名作家潘珍妮。

消防队员立刻通知了警方。

警方赶到现场,法证部的法医对潘珍妮的尸体进行初步化验。

潘珍妮是死在进门口,尸体无拖动的痕迹。

身中8刀,全都在前身,失血过多而死,法医推测潘珍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夜九点半到十点之间。

致命伤口是来自心脏的一刀。行凶工具推测为一把3厘米口径的水果刀。

法医发现,潘珍妮在死前曾吸食过迷幻粉末。

在潘珍妮的尸体边放着一根电棍,这应该是她用来防身的物品。

接着,随着警方的视线进入案发现场——

一楼,四处都飘着烟,一楼的家具略微烧毁。房间内没有失窃物品。

潘珍妮的胸腔内并没有发现烟灰成分,证实潘珍妮是死于火灾之前。

也就是说,凶手先杀死潘珍妮,而后放火,放火的时间应该是在晚上十点半左右,邻居那时候看见了火才报警的。

凶手的目的很明确,不是抢劫,就是想要潘珍妮的命。

可是凶手为什么要在杀了潘珍妮之后,大约是在屋子里逗留了半个小时,才放火的呢?

关于凶手行踪的证据已经无法提取了。

火灾发生,水枪射入,消防员入场,现场的脚印、水,让这个一楼早已乱七八糟。

从一楼到二楼的木楼梯已经完全走不上去了,火烧毁了二楼的楼梯。

几个警察用梯子上了二楼,二楼烧得最为严重,只剩下一片废墟,依稀能辨认出沙发、桌台,报废的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