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对峙(12)法庭

半个月后,法庭公开审理了唐淑娜的谋杀案。

一共有四位被告人。

老罗已经从境外被带回,阿东也承认是他完成的谋杀。

但这两人在案件中只不过是杀手的角色,而第一被告人为霍万山、第二被告人为雷柏军。

控方律师提出的观点是,霍万山指使雷柏军,雷柏军雇佣两名杀手两次行凶。

这四名被告人均有律师,且都是大律师。

而胡木珍只是作为第二被告雷柏军——律师的助理,坐在律师席的次位上。

她很清楚,这宗案件夹杂着多层关系,而最关键的人是雷柏军。

首先,第一次谋杀失败的老罗,是受了雷柏军的指使,老罗并不知道霍万山。只是雷柏军要求他去杀死一个叫做唐淑娜的女人。

而第二次谋杀成功的阿东,也是受了雷柏军的指使。

雷柏军又认罪,案件的关键点只要证明雷柏军是“妄想症”病人,自作主张杀人。

那么数码大亨霍万山就能无罪释放。

以警方目前掌握的线索,告霍万山的证据十分苍白,情况也确实如此。

当开庭之后,控方律师盘问霍万山,也就是抓着他很难在“三分钟之内”又给钱、又逃跑。

但霍万山的律师唇枪舌辩。

他先是盘问那个男管家:“你怎么证明你当时看电视的时候就是看到那个刘青云和周慧敏飞纸飞机、唱歌的桥段?

你记错了吧?你对时间有概念吗?”

律师做了个实验,将粤语版的《红河谷》播放完毕,歌中一共出现了三次重复演唱的『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楚』

而第二次、第三次的时间分别是在一分钟、两分钟后。

既然歌词会重复出现,那时间能够顺延,不是三分钟,也许四分钟,五分钟。

男管家被问了几次后,懵了,结结巴巴地说自己可能记不太清。

而这样,霍万山的“时间不利证据”被洗清了。

控方律师见状,只得将盘问重点转到了其他人身上。

问老罗,老罗说是雷柏军让他去杀唐淑娜的,刺杀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