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纽扣谋杀案(7)秘密

他的手再次放入口袋,拿出一块怀表,怀表打开,里面镶嵌着一张泛黄的、2岁女婴的照片。

看着那照片,叶昌登开口:

“其实,我是陈曼珠的亲生父亲,S城,北山人。

她的母亲早逝,我一人抚养她,但实在是穷怕了,1924年,我和同村的一个朋友商量,决定实施一场抢劫,银行大劫案。

我知道这是掉脑袋的生意,在作案前,我做了准备,偷偷送只有2岁的女儿陈曼珠去了福利院,这样就再无后顾之忧。

我和那个同伙精心策划,带着两把手枪,从银行得手了一百万。

拿到钱后,我和同伙分道扬镳,我乔装易容,换了身份,辗转了好几座城市,最后来到K城。

我用那笔钱投资做了生意,用了几年,运气不赖,在K城发家。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有想过去带回女儿、陈曼珠,可是我心里一直怕,怕自己做的坏事会暴露,怕暴露之后,会连累陈曼珠,让她背上劫匪父亲的可耻记录。

想着等过几年再说,就搁置,有日,我在K城的一家福利院做慈善,看见一个小女孩,一直在哭,被人欺负了。

看着这个小女孩,我想到了陈曼珠,她们一般大,我无法见到陈曼珠,但我可以收养这个小女孩。

对,她就是叶莉莉,我的养女。

我将对于陈曼珠的爱转移到叶莉莉身上,给她最好的物质,也想着给她父爱,但多少,是有差的。

时光继续过去,过了十九年,我认为银行劫案的事是彻底过去了,于是找了个私家侦探,想寻陈曼珠的下落。

查到了,她成了一名茶楼卖唱的歌女。

我的内心真的很愧疚,我想做点什么,但是不能让她知道,我还是一名抢劫犯,这个罪名致死都是。

于是,我偷偷转移钱,想方设法,先让陈曼珠到K城的百乐门夜总会成为当红驻唱。

歌女这个名声虽然不好听,但百乐门是我能控制的地方。

我能先让陈曼珠得到一定的物质,同时,我又能看见她,我多次光临百乐门夜总会,在台下默默观看她的演出。”

“这件事的截点是发生在1943年?”十三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