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实力对比。
弗雷德已经完全进入了赌徒状态,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种状态的他会毫不犹豫地赌上一切,包括搏命,但他却在场景出现时立刻选择弃权,为什么?
先前弗雷德就说过,赌博无非就是大势碾压与作弊的结果,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无脑押注。
纯概率游戏的风险太高,而且不知道双方里是否会有人出千,这种情况很难下重注,但到了这一步,重新调低筹码数量又显得小家子气,不如直接弃权,换掉题目。
而这边的古惑仔有经验、有胆魄,也不缺筹码,双方在气势与实力上都有显着优势,为什么不尝试一下?
第二是牌面。
21点是最经典的赌博项目,也是古往今来数学家都在研究的一个数字游戏,为此他们建立了大量的数学模型来计算不同情况的胜率,从中找到了一个整体核心为“少赔多赚”的必胜之法,叫做算10法。
扑克牌是有记忆的,每当你拿到一张牌,全场的胜率就会发生变化,这个变化幅度并不是无规律的,通过数学计算的方式,所有概率都会以表格的形式清晰出现在你的脑海里。
而最重要的一点规则是,作为庄家,点数在不超过16时必须继续要牌,点数大于或等于17时必须跳过,这就决定了庄家的自由度是有限的,他比闲家更容易爆牌。
作为挑战者,古惑仔手里的明牌是J,无论他下一张牌是什么都没有爆牌的风险,而作为庄家的弗雷德手里却是一张5,也就是说无论他的下一张牌是什么都不会超过16点,他必须要再叫一张牌。
己方牌面明显占优,对方爆牌概率却显着变大,这种概率不对等的下注不叫赌博,叫投资。
第三是必要性。
从林建利用侦探技能套来的回答中,冷晋察觉到了有些不对的地方。
首先是被隔断到不同时空的其他玩家,如果这些人不在船舱里,那么这艘船的其他空间用来做什么?
“涤罪所”的名称恐怕大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