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留下尸体

三位死者整齐排在一起,唐十七眉心拧成了一团,她也不希望三个案子是一起的,但几人都死在相距不远的地方,让她想不怀疑都难。

眼下两个人偶身上的符咒,还没弄明白是什么,可是从他们身上的东西,没有被人拿走来看,凶手就是纯粹的要几人的性命。

第一位死者,是被人在水中打捞起来的,身无长物,除了掉在水中的人偶,也有可能是身上的东西,也跟着掉在水中了。

死者是被人用银针扎进了脑户穴中,导致对方昏迷,然后再倒灌进水中淹死的。

凶手没有立刻杀了他,反而是让对方先昏迷,银针灌顶这一手法,说明凶手要是当时出手的话,是有能力杀了死者的。

结果凶手没有选择最简单的办法,而是用了如此迂回的法子,且将其伪装成溺水而亡的。

第二位死者,有人偶为证,是一位名叫宋木的青年,他被人勒死之后吊在树上,伪造成自杀的。

宋木的头颅里没有银针,但有和第一位死者有出自同一人的桃形人偶在旁,两人之间仅凭此点,可联系在一起。

他亦是在死后,被人伪装成自杀的。

杀了人不想被人查出来,这是行凶之人的正常反应,可是凶手为什么要做得这么麻烦,能痛快杀死,反而要弄得这般麻烦。

冯元宝是死在山坡上的,他的尸体如果没有大黄闻到牛肉,估计也会很快被人发现的,那山坡可不是什么无人之地,而是六里村出村的必经之地。

凶手为何不将他的尸体隐藏起来,免得被官府查到。

卫安说凶手可能是炫耀杀人的手法,唐十七一开始是否定的,但是看到冯元宝的尸体,她又有些怀疑了。

三人都是死于他杀,且伪装成自杀。

难道凶手真是在炫耀杀人的法子,挑衅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