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果然失恋什么的,就应该跟好朋友在一起待着嘛。
一下子都没那么难过了呢。
不过失恋个屁!
她跟猫猫都没恋过!
很快两大份小龙虾在什锦的大动干戈下,就被吃光了。
可飘飘几乎还没吃。
于是她们不得不又加了三份。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猫猫马上也来了。
难道不给人家吃点儿吗?
光使唤牛马,都不给人家喂点儿饲料的?
这时候,什锦的烧好像又有点儿上来了。
因为她有感觉有点儿晕乎乎。
飘飘有些害怕,就赶紧去隔壁药店给她买退烧药去了。
什锦坐在座位上,看着空空荡荡的桌面发呆。
旧虾已去,新虾还未来。
哎,正是青黄不接之时。
好无聊。
嘴巴好寂寞。
很快飘飘就回来了。
出去买退烧药的同时,还顺带着给她买了三杯奶茶。
什锦不想喝。
她想留着肚子吃虾。
好在很快虾就上来了。
什锦继续一心一意地低头嗦虾。
可忽然,她的面前就多出了一只碗。
碗里还堆着大半碗新剥了壳的龙虾肉。
什锦:!
这不是飘飘能干出来的事!
于是什锦连忙就抬头朝桌子对面望去!
果然是猫猫!
猫猫还在一声不吭地给她剥虾壳。
他的手指细长又白净,乍一看就像几根鲜嫩的竹笋。
就看着挺好吃的。
感觉咬一口就能感受到嘎嘣脆的感觉。
再看猫猫裸露在外的手臂,紧实又富有线条感。
一看就是瘦肉。
感觉也挺好吃的。
再看猫猫哪怕隔着T恤,也能得见的波澜壮阔的胸肌轮廓。
感觉挺厚实,估计不管是炒还是烤。
都能挺有嚼劲儿的。
再看猫猫的脖颈,下颌,嘴唇……
好像每个地方都能挺好吃的。
什锦有些晕。
她感觉自己现在已经到了吃货的最高境界:
眼见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