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里的僧人会专门送过来供香客取用,只有三菜一汤,分别是如意香干、什锦素盘、拌木耳和一道黄豆芽汤。
主食则是粗粮馒头。
斋饭倒也不贵,两文钱一份,不过味道也平平无奇。
沈映蓉食量小,只用了一个粗粮馒头,半碗豆芽汤,和一份什锦素盘便打发了。
胡氏嫌弃这里的斋饭跟枫霞山比起来差远了,沈映蓉也赞同。
婆媳俩不甚满意地用完这餐,用温水漱口。
现在外面艳阳高照,香客也走得差不多了,她们要迟些时候才回去,便在寮房午休养神。
沈映蓉去隔壁歇着,魏氏伺候她躺下时,才发现发髻上的珠花少了一朵。
当时沈映蓉也没在意,摸了摸发髻道:“应在哪里掉了。”
魏氏:“还好那朵珠花寻常,若是贵重,只怕娘子得心疼。”
沈映蓉:“掉了便掉了。”
服侍她躺下后,魏氏便关门出去了,沈映蓉安稳地午休了一觉。
而另一边的萧煜则坐在矮榻上观手里的珠花。
那珠花很小一朵,花瓣是丝织物,中间一颗成色普通的玉珠,镶嵌在银丝花蕊里,做工并不精细。
他垂首睇它,拇指与食指轻轻转动,脸上不知是什么表情。
回想解签的僧人说千般用计,徒劳无功,他嗤之以鼻。
轻轻嗅了嗅珠花,仿佛还残留着那女郎的发香。
他心满意足把它藏进扇袋里,随后躺到榻上,双手枕到脑后,满脑子都是那女郎的窈窕身影。
现在香客们都在午休,外头清净安宁,一片祥和之气。
这等清修之地,萧煜却满脑子都是胆大妄为的旖旎妄想。
想别人家的媳妇儿,是会遭天打雷劈的。
他有点道德,却不多。
只觉那女郎逗起来真有意思,原以为她会懊恼画作被私自转卖,不曾想她居然心疼他吃大亏损失了京中的一间铺子。
务实得可爱。
萧煜唇角微勾,愈发觉得那女郎合他的脾性,不仅外貌合眼缘,性子也有意思。
就是有点遗憾,她是别人家的妻子。
他惦记的是他人之妻。
萧煜闭上眼,沉浸在自己的荒唐思绪里,迷迷糊糊睡熟了。
待到下午申时,沈映蓉她们才离开岩山寺,下去的时候婆媳俩花了四文钱坐肩舆。
平时沈映蓉没怎么走动,脚力不大好,今日在寺里转了一圈,也觉腿酸。
待她们下山离去后,萧煜才慢悠悠回城,他故意与她们错开,省得沈映蓉起疑。
那女郎学识上佳,自是聪明,倘若被她发现自己的小心思,多半会避着他。
天气炎热,萧煜坐在马车里,觉得周身都是累赘。
他尚武,平日多数都喜欢穿窄袖,今儿跟孔雀似的穿了一身大袖,故意在她跟前装风流,现下只觉得热。
他把碍事的衣袖撩起,露出半截胳膊,不停地摇折扇。
马儿奔跑虽然有风,吹到身上却是热乎乎的,让他毛躁。
下回再也不这么装了,因为真的好热。
岩山寺的这趟体验对于沈映蓉来说并不太好,一来上山要爬石梯,对上了年纪的香客并不友好。
二来则是寺里的斋饭不好吃,她又抽到了下下签,哪怕寺里的景致有可取之处,总的来说还是不太理想。
晚上她瘫在竹榻上动都不想动,白日走了不少路,腿酸。
入睡前吴阅穿着寝衣坐到榻上给她捏腿。
沈映蓉披散着发,说道:“今日阿娘定被累得够呛,一百零八梯呢,她硬是爬了上去。”
吴阅失笑,“一把年纪了还逞强。”又道,“惠娘怎么不劝劝她?”
沈映蓉:“阿娘说拜菩萨得有诚意,今日拜过之后,她想来是安心的了。”
吴阅挑眉问道:“你们婆媳出行了一趟,可觉寺里景致如何?”
沈映蓉发牢骚,“斋饭难吃,石梯又多,到处都是爬坡上坎的,累得够呛。
“我去后山观石刻,阿娘早早就去寮房歇着了,说腿软走不动。
“虽说寺里的石刻甚好,但在半山腰上,地势又陡,参拜极不方便。
“我真想不明白,那里的香火却旺得不像话,我们去观音殿,还得排队拜呢。”
她叨叨絮絮同他说起岩山寺的情形,提起抓奸的闹剧,还有碰到萧煜,一句话带过。
在寺里碰到萧煜,吴阅倒不意外,那小子从京城过来,去周边游玩也在情理之中。
夫妻坐着唠了许久。
吴阅是一点都不着急孩子的事,因为目前他一门心思放到科举上。
那几乎成为了他的心病。
接连九年,三次会试都不中,曾经那么意气风发的一个人,日渐被现实磨平了棱角。
就拿沈父来说,耗费了大半生,也不过谋了个秀才,便再无建树。
可是他吴阅不一样,曾是年少有为的代名词。
以前但凡家中有学子的,皆会拿他做榜样,而今却寥寥无几。
沈映蓉不敢提,知道他心思敏感,怕引起他不痛快。
翌日服侍吴阅上值后,沈映蓉睡了个懒觉,昨儿爬坡上坎,现下小腿酸痛,青禾给她捏腿缓解不适。
沈映蓉道:“以后再也不去岩山寺了。”
青禾打趣道:“魏妈妈也说她腿软。”顿了顿,“方才我听说老夫人连蹲茅房都不便,腿抖得不行。”
沈映蓉失笑,听到她这般说,该过去看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