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陷入一种凝重的状态,最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年纪看起来与桃之相仿的女人,她睡在桃之的下铺,弯腰收捡东西的时候,她忽然抬起头看了一眼上铺的桃之,随意地问:
“你是什么事进去的?”
桃之忙不迭地老实回答:
“因为包庇。”
在监狱里,大家大多不问姓名,都是先问犯的什么事,彷佛“犯什么事”才是她们真正的名片,以此来确定彼此在监狱生态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桃之这样的罪行没有什么杀伤力,所以她是处于最底层的那个,时常要服务于那些强势的凶恶的狱霸。
“那也没几年。”
下铺女人又低下头收拾着,桃之怕怠慢了对方,又快速地回答:
“三年零六个月。”
下铺女人抬起头,微微笑了一下:
“我时间比你长点,十八岁的时候被人欺负,法律上的说法是猥亵,我拿刀捅了二十多刀,把那个贱人捅死了,判了个防卫过当,从十八岁坐班房到二十六岁,整整八年。”
她的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而且脸上的笑意依然,仿佛用坐牢换一个坏人的命并不亏。
她介绍自己叫姜晓燕,桃之以为与她同姓,眼睛顿时亮了一下说:
“我也姓江啊。”
后来两个人一对字,才发现此姜非彼江,可借由这个小插曲,两个人不觉间亲近了一些。同住在一起的另外两个人比较淡然,没过两天她们便搬走了,姜晓燕告诉桃之:
“睡上铺那个大姐,老公出轨还家暴,把她打的可惨了,到现在脑子还不好用,总是忘事,就是被打的,打得实在受不了了,她就趁着她老公晚上睡着,拿斧头砍他的裤裆,人没死,不过那东西砍断了,就剩下一点皮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