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苏孝文案

地煞之主 推陈 1360 字 13天前

难怪大舅说此案翻不得,要是知道陈晋想翻案,苟言修肯定不会放过他。

巡捕司方面也不可能出手相助,这本非他们的职责范围,插不进手,即使明知道是冤案也只能袖手旁观。

这一年多来,内厂办下的冤案假案堆积如山,又能如何?

苏孝文的案子虽然不是内厂经手的,但苟言修弄出此案,正是为了投内厂所好,谁知道里头还有什么见不得光的黑幕?

故而对于这种事,各方避而远之,绝不沾手,才是生存哲学。

要是以前的陈晋,想翻案那是断无可能,但现在嘛,却是“心怀利器,杀气自起”。

周铭已经死了,那么下一个呢?

……

“守恒老弟,走,请你去喝酒。”

下班时间还差一点,执事沈明就跑来相邀了。他认定陈晋是人脉通天的公子哥儿,自然要打点好关系,说不定还能顺着爬上去,抱上镇抚使杨大人的大腿。

陈晋放好案卷:“老去吃沈兄的酒,多不好意思。”

沈明故意脸一板:“你说这话,是不是瞧不起老哥我?在这做事,月俸虽然不高,但请几天酒肉吃食,却毫无问题的,走吧!”

陈晋:“……”

仿佛回到现代社会面对某些豪爽的老板们,你不去的话,就是不给面子。不给人面子,就是得罪人。

还能说什么,去吃呗。

知雅馆,虽然比不过春风楼,但也是本地不错的一处勾栏了。能听曲,能观舞,舍得花钱的话,还可以开个房间,与女艺人好好深入研究学问一番。

大家都不是粗人,请吃酒,自不能去市井间的那些小酒馆,太不上档次了。去那做人情,只会把人情做坏,所以得到有一定格调的地方来。

春风楼着实太贵,去一次两次尚可,去多几次,以沈明的身家根本承受不起,于是退而求次,换到知雅馆。

沈明舍得请陈晋,除了要做人情外,还看中这位公子哥儿的脾性做派。

怎么说呢,挺实在的一个人,没有多少纨绔作风。来到勾栏了,甚至都不点姑娘的,只安静地吃东西,听曲看戏。

这一点很好,等于给沈明省钱了。要知道到这种地方来,消费的大头并非吃东西,而是探讨学问。

“要吃什么随便点,不用跟我客气。”

到了知雅馆,轻车熟路地落座,沈明一如往常般豪气干云。

陈晋干咳一声:“沈兄,今天我有点饿,可能要吃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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