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高迎祥的春天

先是让手下,特别是张献忠的几个义子孙可望等人混进了城,然后半夜想办法靠近城门,杀了看守城门的人后,打开城门,四处放火!

高喊,“闯王杀回来了,跟着闯王走,天天能吃肉。”

混乱中,高迎祥率军冲了进去,接下来城池就是易主,不过高迎祥这次吸取了前面造反的教训,他选择让官员和官军投降,并且交纳投名状。

手下要投降,就要他们去杀自己的上官,如果是最高官员要投降呢?也简单,去写亲笔书信赚开其他城池的城门,一样有效,童叟无欺!

就这样,高迎祥的地盘迅速扩大,队伍也拉起的极为迅速,虽然成分十分复杂,不过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能拔脓的就是好膏药!

大宁、阳城、隰州、泽州、寿阳,先后被攻陷,起义军发展到了三万多人,这次,他没有再裹挟。

在山沟里东躲西藏的时候他想明白了,为什么他要做流贼呢?他为什么不能学学官军,也搞几块地盘割据呢?

山西的燎原之势,显然并不能影响此刻洪承畴的心情。

作为此次赴鲁的最高官员,又是钦差,他受的可是皇命!

仪仗那是少不了的,护军就凑了整整五百。

一行人浩浩荡荡直奔济南而来。

而此刻的赵信,正在筹备与方颜的婚礼。

按说,赵信双亲刚刚过世,今年就结婚确实于理不合。

洪武七年(1374),朱元璋令礼部制定丧礼制度,尤其是为母举丧的制度。按照《周礼》、《仪礼》的规定,父亲若在,则为母守丧一年。朱元璋认为:养生送死,乃是国家礼仪大事;父母对孩子的恩情相当,而这种母丧制度太过于简陋。于是便让翰林学士宋濂等考察历代文献中关于为母守丧的议论。后经宋濂等查阅典籍,论述母丧之礼的古人有四十二人,愿意为母守丧三年的有二十八人,守丧一年的有十四人。朱元璋于是认为守丧三年更得民心。随后他便诏令全国,以后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是父母去世,都要守丧三年。

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何况赵信的父亲赵铁柱临死前嘱咐过赵信,尽快跟方颜成婚,赵家无后,他老赵死不瞑目啊!

而且赵信又是后世穿越过来的,向来把明朝太祖的那些不近人情的规矩不屑一顾,因此,他把想法说给方颜听后,方颜当然是喜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