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方轶在与欧阳杰的聊天中才知道,原来有人马后炮,告诉钟维成即便方轶不给最高院邮寄辩护意见,他弟弟的案子也会发回重审,并且给他介绍了一位据说专门办独品案子,跟法院很有关系的资深律师,承办他弟弟的案子。当然收费不低。
方轶听后一笑,并未生气,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随他去吧!
九月十五日,早上九点,邓俊山的案子在市中院第三法庭开庭。旁听席上坐了不少人。邓俊山的媳妇陈小玲就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此刻的她正心情忐忑的等待开庭。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是一个大胖子,看着跟门神似的。
“……被告人邓俊山因分家、建房等问题与其父邓禄(殁年六十三岁)产生矛盾,遂蓄意谋害。
案发当晚,邓俊山潜入邓禄家中,趁邓禄、焦尚英夫妇熟睡之机,持锄把击打邓禄头部数下,还用拳头击打邓禄眼部数下。
焦尚英被惊醒欲起身,邓俊山又持锄把猛击其头部一下,将其打倒在床上,还用锄把击打其左边手臂一下。
之后,邓俊山扼压焦尚英颈部逼迫其说出家中藏钱处,并抢走现金人民币三千六百元。邓禄因被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于案发当晚死亡,焦尚英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我们认为,邓俊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完毕。”中年女检察员语气冷冷的宣读着起诉书。
“被告人邓俊山,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伱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长目光锐利的看向被告席上坐着的邓俊山。
辩护席上的方轶和曹永正静静的听着,他们在等邓俊山的表态。方轶的直觉告诉他邓俊山一定会翻供,原因无他,之前在看守所见邓俊山时,后者对案情只字不提,只是一味的说人是自己杀的,态度太过反常。
“我有异议,人不是我杀的。被害人是我父亲,我怎么可能大半夜跑过去杀他。”邓俊山沉默了几秒后,抬起头直视审判长,语气非常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