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虽然是弱势群体(相对而言),但是也有自己的尊严(虽然这种尊严在大客户面前很无力)。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不仅是为了糊口,也是为了推动法制的进步,为了已经被深埋在心底的一丝倔强,在法庭上律师的发言哪怕能起到一点点的作用,也是值得的。
……
十分钟的休庭后,合议庭成员再次走进法庭,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
经审理,中院认为,原审判决据以认定上诉人郭文直对证人时大礼进行调查时诱导其作伪证一节事实的证据,只有时大礼的证言,缺乏当时其他在场人员的佐证。上诉人郭文直归案后及在一、二审期间又均否认此节,故认定该节的事实证据不足。
原判认定的其他事实成立,但仅凭现有证据和已得到证明的事实,难以认定上诉人郭文直主观上有妨害作证的直接故意。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不足。
最终中院判决:一、撤销原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二、上诉人郭文直无罪。
“窝草,真判了无罪!”旁听席上,杜主任带来的律师中,一位三十来岁的男律师听到判决结果后,直接以粗口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惊讶。
被告席上的郭文直被打开了手铐,站了起来。他看向方轶,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方轶签完笔录,走出法院的大门时,大门外的奔驰车内,杜主任开门下车,冲他招了招手。方轶快步走了过去。
“杜主任,有事?”方轶一脸疲惫的微笑着问道。
“干得不错。我欠你一个人情,有事直接给我打电话,我一定帮你。希望以后咱们有长期合作的机会。”说完,杜主任带上墨镜,上了车。奔驰车缓缓的驶离了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