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的法庭条件比基层法院强不少,空间大,旁听席上的座位也多,一走进去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但是今天的旁听席显得有些冷清,只坐着两个人,一个是满面愁容的贾宗霞,另一个是头裹纱布,一脸愤恨,眼露厉色的唐明。
从被害人唐明的表情上,方轶看得出来,被害人与被告人积怨颇深,恐怕已经深入骨髓……
上面坐着的三位男法官中,有两位方轶在其他案子中见过,剩下一位年轻的法官有可能是新来的,第一次见。
……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前面的程序走完后,审判长底气十足的说道。
“……被告人唐仁国与被害人唐明系父子关系,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告人撬窗进入自家庭经营的小超市,在向被害人逼要钱财过程中,因被拒绝,恼羞成怒,使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后被告人以为被害人死亡,抢了小超市内用于进货的五万三千八百元现金后逃走。
被害人与被告人虽为父子关系,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不容任何人侵犯。被告人持凶器杀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唐仁国认罪认罚,且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和《刑法》第二十三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面色冰冷的女检察员说完,看向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