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非法拘禁VS寻衅滋事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28 字 15天前

厂子的土地和房产被拍卖了,华成搬去了县郊的分厂,那家分厂是多年前他跟村里租地建的,当时一下付了十年的租金,因为资金链断裂早就停产了。设备早就都处理了。

向华成出借资金的事是我给办的,公司责令我尽快收回欠款,我立下军令状,收不回钱,就不回公司。

后来我把人都调了回去,一个人寸步不离的跟着华成,天天催他筹钱还债。”程武道。

“你这么做,华成有什么反应?他没报警?”方轶问道。

“怎么可能不报警,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但是警察来了见我只是跟着他讨债,估计是见多了,所以也没将我怎么样。只是警告我不得限制华成的人身自由。

后来我继续跟着华成,那段时间我也非常煎熬,整天对他骂骂咧咧的,在三月底的时候,我吃午饭时喝了点酒,跑到华成面前对他一顿大骂,然后把他睡觉的办公室内的电暖气、茶具、桌子、水壶等全给砸了。最后把他睡觉的钢丝床也扔到了路边。

当时华成出奇的安静,没有说话,也没有阻拦,只是一个人蹲在墙角发呆。其实仔细想想,那时候可能他就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是我没注意到他的反常而已。

第二天一早,我去办公室找华成,结果一进门看都他吊死在了屋里的吊扇上,我当时就蒙了!然后报了警。后来警察说我涉嫌非法拘禁就把我关进来了。”程武道。

“嗯,案发前一晚,你有没有动手打华成?”方轶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他是因为心里受不了破产的影响,所以才自杀的。跟我没关系。

方律师,您说我构成犯罪吗?之前来会见的高律师,说我不构成犯罪。”程武道。

“根据伱刚才所说,我个人觉得你构成犯罪,但并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方轶道。

“啊!我是合法讨债,有法院的判决,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呢?”程武迟疑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