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米莉购买“传奇”、“我的梦”的举动,成功激发起三十个国家的天王、天后的兴趣。
他们自然也听过这两首歌,了解这两首歌,知道这两首歌曲非常经典。
之前,他们的目标是“手拉手”,现在已经买好。
现在,经过雪米莉提醒,各个国家的天王、天后也想购买这两首歌,特别是希斯与贝瑞塔最为积极。
他们纷纷与唐昆鹏谈判。
就算是麦克逊、山中正雄、朴实仁等人,也暂时抛开其他情绪,也表示要购买,毕竟这两首歌实在经典。
唐昆鹏为了培养聂青虹,让她与天后们商议,他则与天王们“谈判”。
聂青虹知道唐昆鹏用意,勇敢地接受“任务”,使出浑身解数,与一众天后交锋,情况颇为激烈,让她感觉很过瘾。
因为之前“手拉手”谈判时唐昆鹏非常强硬,对方不敢太过压价,因为最终定价由唐昆鹏决定。
经过双方剧烈、“友好”的商议,最终结果是:
雪米莉如愿拿到“传奇”、“我的梦”五年英文版的演唱权,采取的是利润分成方形。
三七分成,她三,“悦虹娱乐”七,宣传费用各占一半。
雪米莉非常高兴!
她知道,演唱这两首歌之后,她肯定能红,到时候必然名利双收。她的利益不是歌曲下载利益,而是成名之后接踵而来的代言费、广告费,还有影视角色机会,那才是大头。
麦克逊、安妮落榜。
因为他们要求歌曲利益七三分,他们七,川悦三,他们认为凭自己的名气,川悦必定答应,但是,事实再一次重重打他们的脸,川悦根本不鸟他们。
这让他们非常气愤,却无可奈何。
希斯、贝瑞塔获得德语版“传奇”、“我的梦”五年演唱权,他们选择版权费方式,两首歌一共支付三千万刀乐。
其他国家也采取版权费的方式。
“传奇”二十九种语言五年演唱权,卖出两亿刀乐。
“我的梦”二十九种语言五年演唱权,卖出三亿刀乐。
两首歌一共5亿刀乐,约36亿刀乐。
这真是一笔巨款!
没办法,国家多啊,二十九个国家,平均每个国家几百万刀乐购买一首歌的版权,不贵吧,要知道,这两首歌都是世界级别的经典歌曲,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这些人是天王天后,由他们演唱,肯定能够大赚特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