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一边揉着眼睛往后退,一边朝着枪声袭来的方向怒吼着。
但是迎接他们的却是一炳磨的铮亮的大砍刀。
就这样,在尖叫声,呼喊声和哀求声中。
仅仅是过了30秒不到,卡尔加便冲出了烟雾。
此刻,他的衣服和刀身上已经满是血液。
一脸享受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再看身后。
那50名拦路者已然是竞速的死在了路边,连一个活口都没有。
道道都是直接击中在了要害部位。或是太阳穴或是咽喉,又或者是心脏。
以一人之力对付全副武装的50名持枪人员,在30秒内解决战斗,卡尔加对于这个身体能发挥出来的能力,还是感到很满意的。
主要还是由于位置实在是太好了。
几十个人站在过道里,要是他们在大厅里,在环境错综复杂的影响下,卡尔加说不定还不好杀。
毕竟就算是骑士的斗气,也不能让他抵挡子弹的冲击,万一一发子弹打到了他的太阳穴上,枪械的质量再正规,再好一点,那是真的可以直接把他给打死的。
几十个人拥挤在一团,首先他们的位置和素养注定了他们的行动不可能统一。
一旦内部混乱起来,朝着两侧开枪,必然会误伤到自己的队友。
那么,只需要用提前缴获好的火药和部分材料制作一些烟尘碎片炸弹就好了。
这点知识对于卡尔加来说简直是探囊取物般简单,他那强悍到了,可以撕开金属板的手指力量和精细程度,是他制作器件的最大保障。
可以说,他在修炼斗气的时候,三成的力量都集中在手部强化了,为的就是方便制作东西。
而在骑士那强大的感知能力下,哪怕是烟尘,也不会影响到他的视野,只需要像蛮牛般冲撞就可以了。
“真是孱弱的世界啊”
“我都已经把你的手下杀了这么多了,还是不准备出来吗?”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剩下的几十个人也解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