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暮光教廷对于非教廷属地范围内的事不应该多加干涉,他们在那边犯的事轮不到我们来管\"
\"但是这个小恶魔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
\"其父子二人的行为人神共愤!\"
神父沉声说道。
\"精神病不是你违法犯罪的理由!更不是你虐杀他人,然后还能微笑活着的资本!\"
\"在教廷的地盘上,我们不能够任由如此不安稳人员的存在,\"
\"黑玫瑰王国因为地缘法律的的妥协,无法惩治施虐者,那就由我们来惩罚!\"
说着那名神父露出了一副瘆人的微笑,配合着他那满身的腱子肉和青面獠牙,估计能够吓哭小朋友。
\"我将判处,大斯诺德,斩首之刑!\"
\"小斯诺德...把他施加给少女身上的痛苦,自己体会三遍!最后再斩首!\"
他如此的审判道。
其实这份审判倒还算公平公正。
大斯诺德的确是包庇了他人,但考虑到包庇的对象是他的儿子倒也情有可原,所以赐死就完事了,没有必要过多的惩罚。
小斯诺德就不一样了。
他的所作所为在死之前,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是如果是私刑的话,不太合适,会显得教廷的形象很残忍。
所以干脆让他把施加给别人的痛苦,自己体会几遍就行了。
一遍的话是基础的,你让别人遭受到了如此痛苦,自己也一定要体会。
两遍的话是接近平衡的,毕竟你痛苦完了,就被砍头直接死了一了百了。
人家那个无辜的少女,后半辈子还将遭受一辈子的煎熬呢,所以施加两次便刑罚是较为平衡的。
但这也仅仅只是平衡罢了,相当于把他和被害人那位少女放在了同样一个痛苦级别。
但是凭什么?
那位少女生活的好好的,凭什么遭此罪恶?
遭受如此横祸需要补偿,而这份补偿值一次刑罚。
抛开这一切不谈,他本身主动犯下的恶也需要被惩罚一次。
所以理应是四次才对,但是以教廷如今的治疗水平,可没有太多的资源用在吊这种畜生的命上。
所以,把它施加给别人的痛苦体会三遍,算便宜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