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去丰安县

到了县里,苏志昊直接赶着牛车去了县里的酒楼,询问老板收不收野猪肉。

酒楼的掌柜的一看,这野猪肉很新鲜,便留下了一些。

就这样走了几家酒楼饭庄后,野猪肉便都卖光了。不过价格不是都卖的16文一斤,有的买的多,便降了价,15文一斤卖的。

几人又赶着牛车去了药铺,把野猪皮卖给了药铺。全程苏安东只是陪同,并未插手。

野猪一共卖了七两银子零八十六个铜板。

卖完了野猪,几人便赶着牛车回了大西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各家的晚饭都已经吃完了,苏家特意给几人留了饭食,苏安东留下赵玄明和李春生在自家吃饭。

吃过了饭,苏志昊、赵玄明、李春生三人便开始分银钱。苏安东默默的避开了,不打算参与。

三人坐在了桌子旁,卖野猪的银钱全都放在了桌子上。李春生直接把银钱分成了三份,道;“咱们一人一份。”

苏志昊不赞成的道:“不能这么分钱,得按照出力多少分银钱。”

李春生一听觉得有道理,便道:“说的有理,那志昊出力最多,应当分最多的银钱。”

苏志昊一听,这李二舅是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赶忙道:“出力最多的不是我,是李二舅。怎么辨别野猪的踪迹,怎么寻找野猪。陷阱怎么挖,挖在哪里,靠的全是李二舅,我俩只是在后面傻出力气罢了。”

苏志昊觉得,李春生干的属于是技术工种,不单单是出力气,理应分的多。

李春生听了苏志昊所说的话是开心的,倒不是因为钱,而是苏志昊对他的肯定。他不以为意的说道:“这都无妨,不必多给我。再说,往山下扛几乎都是你扛的,你出的力也不比我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