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临和讲起了从前的故事。
那是在十年前的同学聚会。
因为大家并不知道他陆氏少爷的身份,所以那时的他,只是坐在角落里,无人搭理的“老包”。
当然,陆临和并不排斥这种感觉。
碍于光环,他从小到大,去的地方皆是充满了阿谀奉承,在这里,虽说同学们对他冷漠了些,但只有在这,他才能感受到青春最真实的颜色。
他起身去上了厕所,出门时,却被一人堵住。
那人正是余歌。
“怎么?”
余歌瞧着他,“有件事要拜托你一下。”
“你说,只要我能帮上。”
“做我男朋友。”
“?”陆临和打量了她一下,“谁把你的雪碧换成青啤了?”
“什么意思?”
“没喝多你怎么能连人都认错了。”
“没认错,就是你。”余歌一脸淡定,“但不是真的做,我想让你假扮我男朋友。”
“你不是有男朋友吗?”
余歌掏出一份材料,递给了他。
那是一沓病历,上面的病症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这是前几天检查出来的。”
陆临和眉头一皱,“你不会是想让我假扮你男朋友,然后和陈逸星提分手吧?”
“不愧是咱班分数最高的人,一下就猜到了。”
陆临和侧眸看向聚会,此时陈逸星正在酒桌上高谈阔论,谈论着他的恋爱经验。
此时的他精神抖擞,意气风发,全然不知他的未来,已经被厕所门口的他们所影响。
“你不问问陈逸星的意见吗,他可是很喜欢你。”
“不需要,因为不用问,我也很清楚他的答案。”
余歌垂下眸子,“但正因为我了解那个笨蛋,我才要远离他,我已经问过医生了,我这个病是很难治的,就算要治好,也要花上不菲的价钱,我家条件一般,他家更是困难,就连上学学费都是凑来的。如果他要管我,只会拖垮两个家庭。”
“但如果我实话实说,那个傻瓜就算跟家里闹翻,也一定会站在我这边,但这并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说,我这些天回去想了很久,就只想到了这个办法。”
“你真的想好了?”当时的陆临和也不知该如何回应,他沉默许久,也只憋出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