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完橱柜检查椅子,用探针戳椅垫。还卸下桌面,因为有人会卸开桌面等板面,将柱脚凿空藏东西后再装上,床柱柱脚和柱顶也可能被这样利用。包括全部家具的接榫处都一一仔细核查是否有新动过的痕迹。
还有镜子的镜面和底板之间、卧床和被褥、窗帘、地毯等全部没有放过。
甚至是地面铺砖,检查了砖缝间青苔,未发现被动过的迹象。
还查了书房里的每一个文件包和文件夹以及每一本书,且逐页翻过。
月初尘一时半会还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藏下信件,毕竟警方的搜查万分仔细了,自己能想到的,警方也全部都搜查过了。
杜宾则是娓娓道来,为什么警方迟迟找不到信件,自己却可以随手找到。
首先是他们缺乏将自身智力等同于对手智力的自居心理,其次是警方对于对手智力估计不当,确切说是根本没去估计。
他们只考虑自己的神机妙算,搜寻藏匿之物时只想到自己会采用的藏匿模式。
杜宾认为大臣不可能不了解警方行动常规模式,料到会遭拦路抢劫和住宅被秘密搜查。
那人常不在家过夜被视为故意提供搜查机会,让警方确信信没藏在家里,警察局长果然上当。
警方搜赃行动原则的想法也会在大臣脑子里出现,使他看不上通常藏匿处,他不会愚钝到看不出宅邸角落会暴露,所以即便不是深思熟虑也会被迫求简。
杜邦通过观察和逻辑推理,特别是对人类心理的理解,推断出偷信者将信藏在了最显眼的地方——正是这种反直觉的行为让信得以长时间未被发现。
最终杜宾进入大臣房间,扫视房间时,目光落在由脏兮兮的蓝色缎带悬挂在壁炉架上的卡片架上。
架里有五六张名片和一封又脏又皱、几乎从中间撕成两半的信,信上有大黑图章呈现大臣姓名首写字母拼合图案,收信人是大臣,地址是女性娟秀笔迹。
此信与警察局长描述的信有很大不同,但一些情况和其突出位置让杜宾断定这就是要找的信,信又脏又皱与大臣的习性不符像是要蒙骗他人,使其认为信无价值。
还有个发现消除了杜宾的疑惑,信的四边磨损过度像被翻过,像手套一样里面翻到外面后重写地址姓名、重新加封盖印。
最终,杜宾在一个简单的地点——卡片架上找到了信,并将其归还。
最有意思的是这个大臣本来就和杜宾有旧怨存在,杜宾拿自己的手写信置换了他架子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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