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阳光落在绿野中洒下无数细碎亮闪闪的星星,远处的泉水哗啦啦的响着,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鲜活生动。
一群白鸽飞过头顶,童执下意识的伸手,有只白鸽就停在了他手上。
“你还会训鸽子?”
“没有训,每天早上喂玉米就熟了。”那群鸽子一半飞向二楼的小阳台,一半或聚集在他脚边或落在他手上,啄着他的手和衣服。
周一诚有些熟悉,他似乎回到了和童执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时他被六个门卫赶出大门外,无头苍蝇似的在农场周围乱转,然后车刚好停在这里,看到童执。
童执站在二楼窗口喂鸽子,见到他躲的飞快,蹲下去的时候还不小心抓了一只,那时候周一诚已经对合同没抱希望,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但看那只秃着毛的鸽子被童执偷偷摸摸拿出来放在阳台上,觉得特别好笑,忽然又燃起了斗志。
要不是当初车刚好停在这,他后续很可能就真的放弃公司,像王竟建议的那样,做完资产评估后宣告破产。
自然也不会跟这个漂亮的像从油画里走出来的男人站在这里。
“你在想什么?”童执扬手,手上的鸽子呼啦啦地飞起,落下一片片飞羽。
“我在想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周一诚跟童执一起看着飞起的白鸽,说:“你挺会挑地方啊。”
“这里很安静,没有人。”童执也是偶然想到这里,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周一诚,心脏跳的很大声,很快,快到自己都能听见,快到感觉有些呼吸困难,他以为是自己要发病了,是自己身体出现问题,或者像爷爷一样患上了心律不齐,但是他现在才知道,原来不是病,是心动,是一见倾心。
第一次见面,他就已经被这个男人深深的吸引。
“嗯,下次带你去有人的地方。”周一诚笑着说。
童执视线从远处收回,皱着眉看向他:“我不是有权利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