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集:给吴大郎写上诉状

武敌讨薪 武所为 1307 字 7小时前

孙嘉璐点点头说:“怎么这个吴大郎,把我们的法官用刀捅了,他还要上诉?”

崔宏波一听,看了一眼孙嘉璐说:“他用刀捅人,和他的案子上诉,这件事情,在法律上它没有矛盾。因为不论什么案子,都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上诉权力。“

孙嘉璐不好意思的说:“那倒是,但是我一听他拿刀捅人,我就来气,特别是,捅的还是我们民事审判庭的法官。”

崔宏波笑着对孙嘉璐说:“孙庭长,假如你要是能,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那个吴大郎,童法官在审理你,或者是你的亲友的离婚案,把你父母留给你的财产,判给别人一半,你和你的亲友能乐意吗?所以说这个事,你们也别怨人家吴大郎。当然,我作为一名律师,我也不赞同吴大郎,用刀捅人。可是假如当初童法官,能够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书,那吴大郎,还会用刀捅她吗?我相信我的当事人,他是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的。所以我认为,不是吴大郎要用刀捅的她。而是她做出的这份,不合法的判决书,让吴大郎感觉到了法官的判案不公,这样吴大郎才会拿刀捅的她。”

孙嘉璐点点头说:“嗯,崔律师说的对,你真不愧是当律师的。来、崔律师你跟我来,审理这个案子的童法官,虽然住院了,但是案卷在她的助理张媛媛那呢?我让她给你复印一份给你。”

崔宏波说了句:“谢谢孙庭长.”

孙嘉璐说了句:“不客气。”然后崔宏波就跟着孙嘉璐,往楼上张媛媛办公室走去。

孙嘉璐给张媛媛说:“你把童法官,审理的那个吴大郎,离婚案的案卷,给崔律师复印一份。”说完,孙嘉璐笑着对崔宏波说:“崔律师,你在这里等一会,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崔宏波说了句:“谢谢孙庭长。”然后等了一会,把吴大郎,离婚案的卷宗,复印完拿着,对张媛媛说了句:“谢谢张助理。

崔宏伟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然后仔细看了一遍卷宗。然后就在电脑上,把书写上诉状的模板打开,开始写道: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起诉人吴大郎,汉族、男。今年XX岁,家住:江城市高新区长江街,XX号。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代理律师:江城市宏波律师事务所。地址:江城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四层421房间。联系电话:6485XXXX。

被上诉人:原神被告,阎芯,女、汉族、住址同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