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吾其实打生下来起……就是有灵性的,所以他才能修成这千年来最具战斗力的妖。
他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了。
彼时,他还是一只小狐狸,被林子中的老虎咬伤了腿。
跌跌撞撞跑下了山,误入人类群居的城镇,那时城镇名为华安城,也就是千年后的华市。
那时名为连城的男人去城中布庄挑选漂亮的布料做衣服。
途经街角时见到那只白毛小狐狸,一伸手便捡回了家。
谦吾本来以为那样爱臭美的男人会将自己的皮剥了,做成毛领。
谁知男人将他带回家,用水冲了冲,便晒在了十五的月光下。
月光之下,小狐狸伤口得以恢复,幼小的躯体得以生长。
许久之后,狐狸方知那日捡他回去的男人叫做连城,是华司的主人,众妖之首。
一个爱美且格外冷清的男人。
将自己捡回去后,便将自己丢在树脚下,不管也不顾。
小狐狸伤好自己捕食,自己修行,他成长的极快,仅仅几年,便修成人形。
又是几年,便逐渐开始战无不胜。
是以小狐狸养成自视甚高的性子,总是无法无天,去挑衅各种妖物。
挑衅妖物,虽然能够胜利,但也总是受伤。
奄奄一息之际,被连城再次捡回来,晒月亮。
如此循环往复,小狐狸没有死,反而越发强大,他与连城也形成了一种很莫名的关系。
小狐狸将连城当成了家中的大人,总会在他绝望之际捡他回家。
虽然连城总是不着调的样子,但是小狐狸很小的时候便打算一辈子追随连城。
后来啊,连城又捡回一颗蛋,鸟蛋。
也是丢到树下,不管不顾。
是小狐狸一天又一天,孵了整整五年,孵出来一个尖嘴小怪物。
其实连城那时年纪也不大,无父无母,从小身居高位。
他冷冷淡淡,不食人间烟火,只顾着自己美丽开心就好。
捡狐狸回去,是因为狐狸长得漂亮,鸳鸯眼像是宝石。
捡鸟蛋回去,是因为鸟蛋长得漂亮,蛋壳亮晶晶的像是宝石。
是的,那几年连城喜欢宝石,像个只懂漂亮的无情草木。
还是后来又修行了几百年,连城渐渐成熟,才逐渐有了雍容华贵的模样。
时光流逝中,连城已经有了责任感,晓得为人长辈、为人老大,要照顾小的。
可是那时狐狸与鸟蛋已经成了雄霸一方的大妖,不需要人照顾。
连城只能连连摇头,这可不怪他。
……
谦吾小心翼翼将黑律孵出来。
小时候的黑律,小小一只,张着手臂,一路小跑跟在谦吾身后,软软的叫哥哥。
后来,谦吾开了一个豆腐坊,赚钱送黑律上书院。
只是豆腐坊赚的钱不够多,他要给黑律买料子舒服的衣裳,买各种书籍,还要买许许多多的蜡烛,让黑律看书。
于是,谦吾便借着自己妖的身份,当起了世间的赏金猎人。
他一面是背负血腥宿命的妖,一面又是尘世间最循规蹈矩的生灵。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
黑律渐渐长大了,长得如同谦吾一般高。
当年总是张着双臂跑的孩童变成了沉闷又古板的成年人,同时也是极为强大的妖。
要比谦吾更加高大一些,皮肤也更黑一些,长相倒是很俊秀。
不爱说话,认死理,偶尔会害羞,很是正直。
黑律从读书起,便想成为一名讼师,为天下鸣不公。
只是这天下许多事情不是他一只鸟能够理解的,他明明按着书中所说,上下求索。
却被恶人诬陷入狱,谦吾花了好多钱财才将黑律捞出。
好在他们是妖,有许多年的时光。
那么便一遍一遍的坚持着自己心中的道,一遍一遍在世间走。
摔倒了,爬起来,重新走。
在风华之地,在妖的世界,谦吾大人与黑律大人威震四方。
是最为强大的妖。
而在现世,谦吾与黑律一直有好好的活。
谦吾不知是何时喜欢上黑律的。
只知道那个他养大的小黑鸟,长大了,闷闷的,又乖乖的。
很正直,很磊落,从不弯腰。
其实还有一点点笨,执拗耿直,让人有一点点心疼,有许多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