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天,你的脸,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我的眼泪,湿了脸,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咦?
突然就有感觉了。
刚刚连着唱了好几遍,李恒彬都说感觉不对。
现在只唱给杨蜜一个人听,感觉……
我该不会是个拉拉吧?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
就是这个味儿。
不单单是失去爱的人之后的心痛,更多的应该是怀念。
有了,有了!
庄达妃越唱越兴奋。
杨蜜呢?
这会儿整个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写这首歌是来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着你,走过街,还穿着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双球鞋,银色手链,还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点也没有因此改变……”
尽管那段感情脏了,但毕竟是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恋,哪怕是被杨蜜当做平生之耻,可每次只要想起来,心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有一天也许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觉的部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啥情况?
老板,就剩下最后几句了,能不能听我唱完啊?
等庄达妃再打过去,却发现杨蜜已经关机了。
呵呵!
该!
杨蜜此刻正在极力控制着情绪,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给我等着。
好半晌,终于平复了情绪。
深吸了口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田主任,我是杨蜜,上次咱们说的那个事,您现在有时间吗?咱们聊聊!”
张恒还不知道,他又要被杨蜜给卖了。
此时他正和赵金麦从一家纹身店出来。
上辈子,身边一起玩音乐的朋友,每个人身上都是描龙画凤的,只有张恒从来没在身上扎过一个花。
今天,却做了一个出格的举动。
“喜欢吗?”
张恒摊开手,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刺青。
ZJM!
三个英文字母围着手指环成一圈,正是赵金麦名字的缩写。
赵金麦同样伸出手,在她右手无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两个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样。
“要是让我妈看见,不会打死我吧?”
嘴上这么说,可赵金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担心害怕的模样,反而显得格外兴奋,恨不能拍张照片给王榕发过去。
张恒牵起赵金麦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拦着。”
赵金麦也笑了,心情说不出的满足。
Igotaring!
她又想起了这句歌词。
现在,她真的得到了。
刚刚在纹身店的时候,技师还曾反复向他们确认,像这种微型纹身,一旦纹上,以后就算是想要去掉。
俩都是娱乐圈的红人,今天爱的死去活来,恨不能把对方的照片纹在身上,可明天呢?
赵金麦在明白了张恒的想法之后,态度非常坚决。